不是只有窮人跟男人才會家暴! 美國犯罪學家指出五個家暴迷思

2018-03-0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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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情侶、打架、傷害。(取自dualdflipflop@flickr)

家暴、情侶、打架、傷害。(取自dualdflipflop@flickr)

美國白宮秘書波特幕僚索倫森年初先後遭到前妻指控家暴,兩位受過良好教育,備受長官青睞的政治人物,在家中居然是施暴者,令外界驚愕不已。曾訓練專業人員接聽家暴防治專線的美國犯罪學專家派斯納日前投書《華盛頓郵報》,指出在2001年到2002年間,遭現任或前任男性伴侶殺害的女性,比當年在阿富汗戰爭中戰死的軍人多了45%。家暴案件頻仍,但人們對這類犯罪卻充滿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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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親信波特(Rob Porter,中)被傳出家暴(AP)
美國總統川普親信波特(Rob Porter,中)被傳出家暴(AP)

迷思一:只有肢體暴力才算家暴

派斯納(Susan R. Paisner)指出,由於關於家暴的報導多半都著重於肢體虐待的部分,使受到言語或情緒虐待的受害者,往往不會意識到自己的處境就算遭到家暴。以英國媒體《赫芬頓郵報》(HuffPost)一篇名為「我不知道我被家暴了。因為我的男友不曾打過我」的文章為例,文章中的男友,便是透過「頭撞磁磚牆、揍牆壁,或說自己不值得活著」等方式來控制女友。

這就是為什麼美國司法部及家暴專線在協助家暴受害者時,都會說家暴是由「一連串的元素」所組成。除了肢體、言語及性虐待之外,舉凡孤立、強迫、跟蹤、情緒勒索、損害財物,甚至是傷害寵物等等,都已被列入「家暴」的範疇。

家暴、情侶、打架、傷害。(取自dualdflipflop@flickr)
家暴、情侶、打架、傷害。(取自dualdflipflop@flickr)

迷思二:施暴者都是男性

人們對於家暴施暴者與受害者的性別想像,往往非常單一。派斯納以一篇2001年發表在《鹽湖論壇報》(Salt Lake Tribune)上的文章為例。一位男性工程師遭醫師妻子虐打,打電話到家暴中心求救時,對方竟然回答:「我們是來幫助女性的,不知道要跟男性說些什麼。」芝加哥散文作家貝克喬丹(Skylar Baker-Jordan)去年也寫道:「當我被前男友攻擊時,我的朋友,尤其是男性友人,把這樣的行為解釋成是『男性之間的打鬧』。當我在尋求支持的時候,他們竟然感到不適,還要我拿出『男子氣概』。」

多數人們不知道的是,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的數據顯示,美國每7位男性之中,就有一位曾經遭受親密伴侶在肢體上的虐待,更有29%的異性戀男子曾經遭到伴侶強暴、肢體暴力或跟蹤。而男同志中,則有16.4%曾遭親密伴侶以拳頭或硬物重擊、毆打等方式,施加重度肢體暴力。

派斯納寫道,從2008年,加州法院承認男性應與女性相同,受到家暴防治中心的保護,到2015年,阿堪薩斯州(Arkansas)開設了全美第一間專為男性所設的家暴防治中心,男性家暴受害者的需要也逐漸受到重視。

迷思三:窮人跟教育程度低的人才會家暴

只有傻子才會遭到家暴嗎?不。去年3月,一位男性以曲棍球棒毆打妻子,甚至強迫妻子喝漂白水,而法官竟因受害者是「一位聰明的女性」,有足夠的能力保護自己,而判丈夫緩刑。派斯納指出,甚至連一位社會學家,都曾在HBO 2014年拍攝的一部紀錄片中說道:「就我的認知,家暴只會發生在貧窮,且教育程度不高的人身上。律師、醫生和教授則不會打他們的妻小。」

派斯納表示,家暴是一種後天學習而來的行為,而不是一種家族遺傳疾病。施暴者往往可以控制自己的行為,什麼時候施暴,及對誰施暴,他們並不會毆打自己的上司。許多家暴者在外都表現得相當迷人、體貼,在家卻像變了一個人。

美國總統川普的幕僚索倫森(David Sorensen)遭前妻指控家暴(YouTube)
美國白宮文膽索倫森(David Sorensen)遭前妻指控家暴(YouTube)

迷思四:受害者未離開施暴者,代表他接受家暴

派斯納表示,有人認為當家暴發生了,受害者隨時都可以離開這段關係,倘若沒有離去,就代表他其實很「享受虐待關係」,但這種迷思往往削弱了虐待的嚴重性,並意味著受害者必須要接受家暴。事實上,受虐者選擇留下,往往都有許多苦衷,包括害怕遭到施暴者報復、缺乏金錢、沒有離開的交通工具,或是為了給孩子完整的家而委曲求全。

派斯納指出,在美國,受害者在永久遠離施暴者,或者遭到施暴者殺害之前,下定決心離開卻又重返加害者身邊的次數,平均是7次。而離開這個選擇,往往也極具風險。因為當施暴者對情況失去控制時,事態便有可能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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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五:一時情緒失控才會施暴

許多人認為,家暴行為都是一時失控導致。去年,一名住在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的男子將妻子打到失去意識,瀕臨死亡。儘管妻子最後保住了性命,卻必須重新學習走路,且終身必須仰賴拐杖行走。在法庭上,男子的辯護律師辯稱,施暴者當時面對極大的壓力,才會突然情緒失控。德州男子哈斯科爾(Ronald Lee Haskell)在2014年,持槍殺害包括4位親生兒女在內的6位家庭成員。當時他的兒時玩伴竟替他辯稱,「他當時一定是情緒崩潰,才會這麼做。」

 但派斯納表示,家暴非但與憤怒管理及壓力管理無關,更經常會週期性的發生。她表示一位律師曾告訴她:「施暴者一時失控才會施暴這種迷思存在已久。但我見過施暴者在法庭上極度流利、清楚的說出自己想要從他們的伴侶身上得到什麼。對他們而言,暴力並非隨意之舉,而是控制局勢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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