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慶元觀點:變更香港選制,中共逼港人怨中

2021-03-1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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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1日,中國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修改特區行政長官(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的產生辦法。(AP)

2021年3月11日,中國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修改特區行政長官(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的產生辦法。(AP)

上週(2021年3月12日),對岸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以「完善」之名,行箝制、收權之實,確保「港人治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香港原本已經奄奄一息的民主,更進一步被關進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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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決定草案」對香港民主最大的傷害,就是建構「資格審查機制」,要審查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符合「愛國者」的資格。這不禁令人擔憂,未來只要不贊同中共政策的民主派人士,是否都會在資格審查這關被汰除,而失去競選資格。

選不贏民主派,就不讓民主派選?這哪門子民主?

誠然,對中共而言,香港部分民主派人士展現的獨立思想,讓中共感到猶如芒刺在背。然而,中共欲消彌港獨的聲音,不該是緊縮、限制香港的民主,而是應該落實「港人治港」、「特首民選」的承諾,則香港獨立的呼聲自然消失。

實則,自九七年中共接收香港之後,香港原本自由多元的風氣逐漸緊縮,原本以廉能效能著稱的政府也屢遭批判。由於中共持續拒絕特首民選,而是堅持由中央政府任命,所以港府的施政不當,自然會被港民直接歸咎於對岸中央。這樣的怨氣,也就形成了港獨茁壯的養分。

簡單說,如果特首是民選產生,香港特區政府就算施政不當,香港民眾自然會要求特首負責,不會牽扯到中央政府。

中共進一步緊縮、限縮香港的民主,只會讓香港人民的受壓迫感更加強烈,進一步促進香港的分離主義。

回顧1990年制訂的香港基本法第45條第2項,其中明訂了香港特首最終普選的目標。如今中共接收香港已經24年,香港人民不但離特首民選愈來愈遠,甚至連參選、選舉香港議員的權利都要被限縮,只有中共認定「愛國」的人才能享有參政權,怎麼能讓人不對中國產生怨懟之心?

事實上,促進港獨的,正是中共反民主的作為!

1945年7月,黃炎培與毛澤東進行了有名的「窯洞對」;黃炎培問毛澤東「怎麼解決權力腐敗,跳出這個政黨存亡的週期?」毛澤東鏗鏘有力地回答:「只有讓人民起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76年過去了,不但民主在中國大陸仍是幻影,一度享有部分民主的香港也面臨民主進一步受限的危機,怎能不讓有識者嘆息?

*作者為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副理事長,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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