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原住民轉型正義不是為了選票」姚人多:我沒有對不起原住民過

2017-07-30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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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外界質疑原轉會的定位只是總統的諮詢單位,沒有調查權?

答:原轉會的19名族群代表是各族群經民主機制推舉產生。對於主張原轉會成功與否,取決於它是否是具調查權的機關,這點我保留。

調查權有3大類,首先是司法調查。總統府沒有司法調查的權力,要調查誰犯罪,要由司法機關處理。我們處理的是族群的轉型正義。原轉會是要調查誰犯罪嗎?如果是,首先要問,誰是加害者?所有漢人都是加害者嗎?要把所有漢人都用司法單位調查嗎?這不是轉型正義,沒有必要,也不可以這樣做。第2是監察調查,總統府也沒有權力對公務系統、公家單位進行監察調查。

第3是行政調查,要知道原住民土地在過去幾百年來的流失,可以用行政調查或行政協助,來調閱資料,例如原民會最近調查核廢料為何被放置在蘭嶼,就是靠資料的調閱來還原當時決策過程,並沒有遇到困難。

我們應該回到問題本質,想要調查什麼,來決定需要那一類的調查權。(節目製作人:你覺得總統府在調查權、行政調查部分,還是可以做到?)不應該這麼說,按照憲政體制,總統府不應該有調查權。所以我還是問那句:調查什麼?以及那一類的調查權?是司法調查、監察調查、還是行政調查?

問:原住民對於歷代的殖民政權都不信任,現在有族群代表進入總統府,但原住民族對政府的不信任感仍存在,政府如何能取得原住民的信任?

答:這個問題一針見血。外界認為原轉會的功能是否能彰顯,就是原轉會能否指揮調動行政單位,或者行政單位能否聽命原轉會,這是一點,但我覺得,原轉會成功的關鍵,更重要的是,族人朋友是否信任這個機制,這是為何當初架構原轉會時,總統堅持,一定要由原住民選出各自族群的代表。

原轉會的成敗,不在於是否是獨立機關?或者是否有調查權?它的成敗關鍵在於:1、有無推動和解的決心、2、是否有足夠的民主機制完成和解的目標。我認為,這2者都存在。為什麼要這麼快否定這個機制?就運動策略來講,如果要讓運動成功,全然否定原轉會的運作,就可以建構運動的正當性,我可以理解。

問:你認為外界不要這麼快否定原轉會的功能與運作?

答:當然、當然、當然,這是我的盼望,就像你剛剛有提到,我可以理解原住民族在這幾百年來與政府的關係,對政府不信任是正常的,原住民族已經被歷屆政府欺騙很久、很久了。但是從小英道歉到現在,坦白講,我們還做了不少事情,不能說在某個特定的議題上(指傳統領域應否納入私有地的爭議),政府目前的所做所為,與原住民團體有些不同,就定義為「欺騙」,這言重了。

問:原轉會做了什麼事情?能不能舉例?

答:在6月20日的原轉會第2次委員議,林務局長林華慶受邀報告,很多委員私下跟我說,沒想到這一天會來,而且來得這麼快,你比我更清楚原住民以前和林務局的關係是怎樣,但我們做到了,我們把林務局長請來原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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