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者是戀童癖」 性別團體:過去公聽會已有太多傷害同志言論

2016-11-17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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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幸福聯盟17日於立院外抗議,反對同性婚姻,支持同婚者則持彩虹旗在旁抗議。(曾原信攝)

下一代幸福聯盟17日於立院外抗議,反對同性婚姻,支持同婚者則持彩虹旗在旁抗議。(曾原信攝)

立法院17日針對民法修正案進行審議,支持同性婚姻的性別團體也發表聲明,呼籲包圍立院的民眾,希望其尊重民主,不要阻擋立院公開審議法案的程序。性別團體也提到,立院應儘快進入法案實質討論,不再進入充斥恐同以及歧視性言論的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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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立法院已開過3次、法務部開過5次公聽會。性別團體表示,過去的公聽會裡中,曾經出現多種傷害同志的言論,例如說同性戀者是「戀童癖的性少數人士」、「親生的孩子你才有那個血緣關係去愛他,收養的孩子你能這樣的愛他嗎?」、「同性婚姻是違反公序良俗」、「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婚姻就是上帝親自設立跟祝福制度」等等。性別團體認為,此舉不但不理性討論,也違背民主。

法務部提出書面報告,表示民法中的男女文字不宜全面移除,由於其涉及多達112種法律、涉及條文計356條,法務部長邱太三則認為,應另行訂定《同性伴侶法》,而非修改民法。

20161117-法務部長邱太三17日於司法法制委員會上備詢。(顏麟宇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17日於司法法制委員會上備詢,認為修改民法牽涉過多,應制定《同性伴侶法》。(顏麟宇攝)

針對邱太三的發言,性別團體也認為,《同性伴侶法》不符合憲法上平等的要求,希望同志們能夠獲得真正的平等,讓台灣的每一個人都能以愛成家,性別團體也呼籲社會上多數的支持朋友們,能積極站出來。

發表聯合聲明包括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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