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系統納入開放資料精神 唐鳳建議修訂採購契約

2016-11-0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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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提出開放資料構想。(資料照片,李振均攝)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提出開放資料構想。(資料照片,李振均攝)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今天再度以虛擬實境(VR)方式,出席工研院「數位台灣新經濟」研討會,她表示,為了推動政府開放資料(Open Data),她已向工程會建議,修訂契約範本,未來政府資訊採購契約,自動納入開放資料規範,希望未來資訊系統採購,能夠做到機器可寫、可讀,開放程式碼,所有政府部門資訊系統,都能符合國發會制定「共通性資料存取應用程式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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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鳳今天早上出席行政院會議,但昨天晚上仍為工研院研討會預錄虛擬實境影片,運用360度全景錄影與3D浮空投影技術,她說,她之所以這麼做,不是「為科技,而科技」,而是希望以具體行動,在數位經濟時代透過虛擬實境技術,達到「自發互動、共好的實踐」,透過機器學習,重新定義社會行為,3C設備的發展,可以讓人類同個時間不同地點,做一件事,把空間消除,也讓時間更有彈性。

她表示,目前政府正推動開放服務整合,希望能做到「政府即平台,單一入口、多元服務」,為了達成開放政府理想,她已向公共工程委員會建議,修訂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讓所有資訊服務採購契約,自動納入開放資料精神,讓機器可讀可寫,做到程式碼開放的精神。

唐鳳表示,政府資訊系統如果能做到程式碼開放,讓硬體部分有可以重新寫入程式,未來資訊系統就能透過程式更新完成升級,無需另外採購硬體設備,不過政府如果要做到開放資料,各部會在資料儲存上,必須符合共同存取規範,這方面國發會已研擬共通性資料存取應用程式介面(API)規範草案,並且已在政府資訊開放平台上討論。

工程會表示,資訊服務採購納入資料開放精神,是為了讓資料存取,不要因為不同介面影響資料運用,但要在採購合約範本,明定開放資料要求,目前還涉及到標準與驗證程序。

工程會官員強調,開放資料是未來趨勢,但如何將精神落實在政府採購契約,目前工程會內部還在研議,就像先前公部門網站,是否符合「無障礙規範」,必須委託外界公正機構進行驗證一樣,政府資訊系統要做到「開放資料」,也是必須由第三方公正單位提供驗證,資料的開放也一定要以符合個資法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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