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工務局:莊瑞雄造謠抹黑公然誹謗卻硬拗口誤、將保留民刑事追訴權,要求必須公開道歉

2023-12-07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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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長祝惠美。(資料照/李梅瑛攝)

工務局長祝惠美。(資料照/李梅瑛攝)

民代透過全國性的新聞媒體公然造謠抹黑,嚴重損害市府及歷任工務局局長名譽,已保留法律追訴權,絕不姑息

民進黨籍立委莊瑞雄5日晚間在三立新聞「鄭知道了」政論節目,造謠抹黑「侯市長任內工務局局長涉貪被抓走,圖利業者40億」一事,新北市政府昨日提出強烈抗議後,莊瑞雄委員僅於事後透過節目製作單位轉達係「口誤」,而未公開道歉,新北市政府深表遺憾,鄭重呼籲莊委員拿出政治人物風骨敢作敢當,出面為自己的言行負責,而非躲在製作單位後面硬拗,做最錯誤的示範。市府強調,民代透過全國性的新聞媒體公然造謠抹黑,嚴重損害市府及歷任工務局局長名譽,已保留法律追訴權,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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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表示,莊瑞雄5日晚間於三立新聞台談話性節目中憑空捏造「侯市長任內工務局局長涉貪被抓走,圖利業者40億」之謠言,新北市政府認為莊委員公開散佈子虛烏有的假訊息,已嚴重傷害市府及工務局歷任局長名譽,除必須提出更正澄清之外,也必須公開道歉。但莊委員昨日神隱未上節目,透過主持人轉達是「口誤」,企圖避重就輕。市府認為莊委員「大街罵人、小巷硬拗」,毫無誠意,要求莊委員必須為他在節目中的錯誤言論公開道歉。

莊瑞雄委員在節目中信口開河,除已涉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最高得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已嚴重侵害本局及歷任局長名譽

工務局指出,新北市政府升格以來及侯友宜市長上任後,歷任工務局長並無任何因涉貪案件遭司法機關偵辦,莊瑞雄委員在節目中信口開河,除已涉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最高得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已嚴重侵害本局及歷任局長名譽,市府已保留民刑事追訴權利,呼籲莊瑞雄委員必須停止以毫無證據的指控污衊市府團隊。                                                  

工務局強調,媒體與政治人物言行負有社會正義及查證之責,民代於媒體談話,切勿混淆是非、傳遞觀眾不實資訊,不但有損人格,還會拖累節目公信力。

本案當事人也早已離職,目前仍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尚未有定論,工務局尊重司法,期盼勿枉勿縱

至於莊瑞雄委員透過節目指稱「圖利業者40億」一案,工務局也呼籲莊瑞雄不要故意穿越時空、偷換概念,本案事由時間點早在民國102年核發使用執照前,與107年方當選的侯友宜市長毫無關聯,莊委員卻移花接木、混淆視聽,企圖透過打擊市政府,達到其操作目的。本案當事人也早已離職,目前仍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尚未有定論,工務局尊重司法,期盼勿枉勿縱。

工務局再次強調,莊瑞雄委員身為國會最高殿堂民意代表,未經查證即信口開河,利用第四權管道公然造謠,捕風捉影混淆視聽,事後卻吝於道歉,簡單以「口誤」兩字搪塞,不經查證出口污衊的行為,不但有損國會議員形象,更令外界對其公信力產生質疑,其行為應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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