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工程施工過程產生的噪音,如果業者未落實防制措施,容易影響周遭居民的生活安寧,引發抱怨及陳情,依據噪音管制法規,如量測周界噪音超過管制標準,限期未改善,可罰款1萬8千元至18萬元,或違反臺東縣政府公告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時段致妨害安寧規定,可罰款3千元至3萬元。臺東縣環保局今年1至8月受理該類噪音陳情案計66件,佔公害陳情案總數的3.67%,比例不低,處理情形多為勸導改善施工法、避開民眾休息睡眠時段或量測噪音符合管制標準等,呼籲業者落實自主管理,使用低噪音機具與工法及裝置隔音設施,遵守動力機械操作時段規定,維護環境安寧,敦親睦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