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振興券使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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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於4月25日起陸續發放114年度「幸福花蓮生活物資券」,符合資格者可領取總額1000元。(資料照/李艾庭攝)

政府發紅包了!每人1000元物資券「不用申請就能領」,符合條件沒有拿就虧大了

花蓮縣政府發放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使用期限到2月28日。(資料照/李艾庭攝)

政府發紅包記得用!1縣市「每人可領3000元振興券」,1招加碼再拿百元、逾期就充公

花蓮縣政府將於10月12日起發放每人3000元的振興券。(資料照,顏麟宇攝)

2024花蓮振興券》每人可領3000元!如何領取、發放時間地點、資格限制一次看

花蓮縣將於12日發放振興券3000元,符合資格的民眾務必在期限內領取。(資料照/李艾庭攝)

政府發紅包記得拿!1縣市「每人可領3000元」,發放時間一次看、錯過就充公

花蓮縣政府發放縣民每人價值3000元面額的振興券,於10月12日至18日發放,使用期間為今年10月12日至明(114)年2月28日。(資料照/郭晉瑋攝)

政府加碼發錢!1縣市「每人發3000元振興券」,領取資格時間一次看、忘記直接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