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於112年3月30日順利圓滿落幕;本賽事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主辦,團體項目決賽自3月1日起至3月15日於臺北市(北區)、彰化縣(中區)及高雄市(南區)共11個場地舉行,實際總參與隊數1,684隊,參與人次達4萬6,375人;個人項目決賽於3月16日至3月30日在嘉義市共7個場地辦理,實際總參與學生人次計2,288人。從各縣市初賽約20餘萬人中所脫穎而出的參賽者,在本次決賽中展現自身努力的成果,以及對藝術的熱情,接連展開近約1個月的音樂盛宴;另為推廣音樂教育成果,獲得特優團隊亦將於6月18日至19日至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中心參與「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特優團隊聯合音樂會」,讓悠揚的樂音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