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文創遇上法律:從匠人到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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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質上既然是社團法人組織,表示公司是一種人的集合體。在《民法》,這些人稱之為社員;在《公司法》,則稱之為股東。因此,公司可以說就是股東們一起賺錢的組織。(圖/pixabay)

文創工作者創新創業,為什麼要開公司?《從匠人到企業》選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