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遇刀襲槍也無用」 從殺警案看第一線生死風險:非致命性武器反能救命?

2022-08-27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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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而近年屢傳第一線勤員遭襲擊事件,連帶讓非致命性武器的重要性大幅提升。如臂盾(右)可加裝擊破鋼頭即可破窗,盾面則有爆閃功能可干擾暴徒視覺;爆鋼叉(左起)則可藉控制暴徒胸、腰部,確保雙方保持安全距離。(蘇仲泓攝)

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而近年屢傳第一線勤員遭襲擊事件,連帶讓非致命性武器的重要性大幅提升。如臂盾(右)可加裝擊破鋼頭即可破窗,盾面則有爆閃功能可干擾暴徒視覺;爆鋼叉(左起)則可藉控制暴徒胸、腰部,確保雙方保持安全距離。(蘇仲泓攝)

8月22日,台南安南區2名盡忠職守警員身中多刀殉職,殺警案震驚社會,也讓《警械使用條例》修正突然「復活」。一直以來,「用槍上法院、不用槍進醫院」是員警執勤無法保護自身及同事的最大障礙;另像配賦非致命性武器進度、是否將個人急救包納入日常應勤裝備,甚至身體爆發力訓練應更受重視等,每個環節都有探討空間。

惟近年先後發生憲兵制止民眾持刀闖府負傷、及鐵路警察處理補票糾紛卻遭利器戳刺身亡等憾事,突顯第一線勤員的高風險。因此,帶著「事情有發生機率,它就一定會發生」的敵情,顯然是危急時刻能否多增取幾秒、多拉開一點縱深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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