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測速相機數量冠六都 議員質疑為消化補助款

2016-04-25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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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測速照相機總數居六都之冠,議員郭建盟質疑,交通警察大隊狂設新相機,是為花光中央的汽燃費補助。(楊伯祿攝)

高雄市測速照相機總數居六都之冠,議員郭建盟質疑,交通警察大隊狂設新相機,是為花光中央的汽燃費補助。(楊伯祿攝)

高雄市測速照相機總數居六都第一!不分黨籍議員25日於交通部門質詢時,對於市府布下天羅地網監控取締違規行車,表示強烈不滿。國民黨籍議員陳麗娜為機車族請命,抨擊市府拚命從市民口袋「提款」,交通事故率卻全國第一。民進黨籍議員郭建盟指出,除了民間質疑「黑箱設置、政府搶錢」惡名外,交通警察大隊狂設新相機,竟是為花光中央的汽燃費補助!他要求交通局提出自治條例自制管理,別再瘋狂設置!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則發布新聞資料澄清說,高市公告測照桿數量雖為408支,但目前實際運作僅190支,與市轄道路長度4857公里來看,密度並非六都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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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議員許慧玉率先質疑,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等規定裁罰,去年交通局「罰款及賠償收入」編列14億6千萬元,實際決算20億元,達成率137%,今年度交通局依「延伸編列」原則再提高編列「罰款及賠償收入」15億多元,但請問高雄市交通有改善嗎?

陳麗娜指出,六都設置交通違規照相高雄市384支居冠,新北市216支、台中市132支。可是高雄人口比新北少100萬人,每10萬人車禍死傷人數是新北的1.5倍;台中的照相設施比高雄少一半,車禍死傷率相差不多。

20160425-高雄超速相機數量全國第一。(郭建盟提供)
高雄超速相機數量居六都之冠。(郭建盟提供)

她強調,可見違規照相多寡和交通安全沒有因果關係。去年市府又在市區增設23支,結果10支設在前鎮、小港區,引起當地居民不滿。市府逐年提高交通罰款歲入預算,增設更多違規照相設施,拚命從市民口袋「提款」,交通事故率卻是全國第一。

陳麗娜強調,高雄市機車人口眾多,但市府無論道路設計、取締違規,對機車族都極不友善。機車行駛慢車道,但慢車道有路邊停車格、公車站牌,不時有汽車、貨車、大型公駛入,機車只能在車陣穿梭,甚至被「逼」進快車道,一旦被拍照就罰款600元。機車族用生命換路權,還要被罰錢,真是情何以堪!

陳麗娜要求交通局全面檢討交通政策,逐一檢討違規照相設置地點,廢除或移到別處,而且3年內不得再增設。在確保機車路權不受侵害前,機車佔用汽車道從寬處理。

郭建盟質詢時秀出一張布滿300餘點測速相機分佈地圖,指出高雄市今年底測速照相機總數將達408支,比第二名的新北市還多出192支。他說,經調閱交大測速相機設置計畫,前兩年新裝41支,今年將再增設24支;他詢問這65支相機設置前,是否做過「交通工程檢討」、或執行「攔停勤務、定點守候」等「先教育後執法」程序?經知情警察說明後才知道,真正左右設置數量,是要花光中央補助的汽燃費,補助多少就裝多少,讓他當場傻眼。此一事實,也從2013至2014年汽燃費補助預決算執行率分別為98.85%、98.98%、100%,全部用來設置測速相機毫無浪費得到驗證。

郭建盟另以去年2個月內開出近3萬張罰單的鳳山維武路相機、近來又悄悄開機的決策轉折爭議指出,道安委員最初會勘說「分析肇事資料,認為照相機設置地點無法提升行車安全,要求對地點再評估」,第二次會議變成「維武路測照設備既已裝設便不宜移除」,第三次會議再決議「本案尊重警察局設置測速照相的專業」,讓他必須嚴肅質疑此一立場反覆的決議過程,以及道安委員驚覺高雄測速照相機運作數十年來,竟未規範設置程序的標準作業流程,佐證現階段瘋狂設置取締照相機,顯然已背離交通安全教育目的。

郭建盟認為,高雄測速照相機全國最多,交通不見得好。他要求汽燃費補助款與取締照相應立即脫勾,並仿台南、台北裝設「測速顯示系統」,將車輛車速即時顯示在LED 看板上,同時顯示出「超速、減速」字樣,讓疏忽速限的駕駛在速限內行駛,達到執法前的教育功能,同時呼籲交通局將設置程序,自警察局內部程序提升到自治條例位階,研提「高雄市交通違規取締照相機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自制管理,為相機設置訂定嚴格標準程序、及上限數量,以杜絕預決算與市庫收入連結、並啟動開罰前做好教育宣導、新設相機送議會備查等,一來洗刷黑箱設置政府搶錢惡名,更別讓高雄測速相機無止無境的設置下去。

交通局長陳勁甫答詢表示,設置測速照相機預算是否與交通部汽燃費補助脫鉤,將提道安會報討論;至於將設置程序提升到自治條例位階,則尊重議員意見,會著手研究。陳勁甫強調,設置測速相機的原意是提醒用路人做好速度管理,相關設置作業程序、公告、及相機前之警示牌的執行不周,將會與交通大隊研擬補足,以打造更好的交通安全環境。

交通警察大隊澄清表示,高市測照桿數量目前實際運作者僅190支,警察局網站上所公布的設置地點,部分因機型老舊已停用,但因位於易生事故、或易超速、闖紅燈路口段,對於駕駛人仍具有警示及赫阻違規作用,對於發揮維持行車安全及防制事故之相當功效,因此併同公告。

交通大隊並澄清說,絕無「設置測照桿是為花光汽燃費補助預算」情事,市府設立超速及闖紅燈照相桿,是基於道路安全來評估,道安會議也要求以「易肇事路口」為優先設置地點。雖然歷年來民代及市民陳情設置皆「求過於供」,但市府仍謹守道安會議的設置標準。道安會議也要求警察局每半年檢討提出移置照相桿計畫,將照相桿移至沒有設置的易肇事路口,充分運用有限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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