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新加坡 小心6項容易觸犯的的小惡事

2015-01-3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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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廁所不沖水 1次罰2.3萬

人的一生待在廁所裡的時間加起來超過3年,因此新加坡公廁協會認為,公廁衛生是維護國家競爭力的關鍵,因此在新加坡,如廁後未沖水是犯法的,若罪證確鑿,初犯罰150新元(約台幣3,500元),再犯罰500新元(台幣1.1萬元),犯行超過兩次,每次加罰1000新元(約台幣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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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共場所塗鴉 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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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lickr@ Matthias Ripp)

想在公車椅背塗鴉惡作劇?一時玩心可能招致非常嚴厲的懲罰,新加坡是少數至今仍有「鞭刑」的國家,新加坡政府倡導公德心不遺餘力,因此在地鐵、公車、牆面等公共場所亂塗鴉,算是損毀公物的重罪,將面臨令人聞之色變的「鞭刑」,3鞭就可以打到皮開肉綻,一個禮拜都站不起來,兩個月睡覺無法翻身,並且留下永久的疤痕,「感覺自己的屁股都不是自己的了」受過鞭刑的人這樣形容。

6. 限制同性戀愛 

新加坡的社會風氣仍趨保守,政府會審查媒體中有關同性戀的內容,一些外國影集的同性戀愛情節也會被剪掉。新加坡法律規定,男性間無論在公共或私人場所性愛,都屬於犯罪行為,觸法將面臨最長2年監禁的徒刑。這個法條是來自英國殖民時期遺留的反同性戀條文,新加坡議會在2007年廢除了法規中大部分反同性戀的內容,卻保留了這條。

新加坡政府為了建立民眾的公德心、維持統一的社會風氣,可說是不遺餘力地「罰」,有些人覺得很誇張,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在這樣的重罰下,也確實杜絕了許多城市中惱人又難解的問題,你覺得呢?

原文參考:HUFFPOST 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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