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被老公毆打、糟蹋還不願離婚?呂秋遠列出受暴婦女10大盲點,令人嘆息

2018-01-19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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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經常在訊息裡收到這類型的回覆,當我要「被傷害的一方」依法處理「加害的一方」,被害人就會出現這樣的聲音。我必須說,神仙難救無命客,如果真的罹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那麼需要的不是律師,而是心理醫師。以下就是被綁架的經典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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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雖然家暴,但是我不能告他,告他這個家就沒了。

「家暴」兩個字可以換成外遇、虐待小孩、酗酒等等,他都已經有這些行為,你什麼時候覺得這個家還在了?

2.他這個人脾氣就這樣,過了就好了。

罵你三字經、毆打你,其實也是過了就好了,但是你確定你過了、好了嗎?

3.他即使有外遇,還是很照顧孩子的。

可是瑞凡,他不照顧你啊!

4.他這麼糟糕,如果沒有我照顧,他該怎麼辦?

你是觀世音菩薩膩?你照顧他,誰照顧你?自己都沒照顧好,你有什麼能力照顧別人?

5.我上輩子欠他的,這輩子還完就好了。

你要知道真相嗎?其實你欠他十八世,現在才第一世而已,你還要還他十七次。

6.孩子還小,離婚就沒有完整的家了。

你覺得孩子看到你們這樣子,沒離婚比離婚還慘,他們還會覺得「我的家庭真可愛,整潔美滿又安康」嗎?這個家安康?是鮟鱇吧!

7.他再怎麼亂搞,起碼還有回家。

你確定他回的是家,不是旅館?

8.一定是我不夠好,他才會外遇。

既然是你不夠好,那麼,你就在婚姻裡自盡吧!

9.只要我繼續付出,他應該就會感動了。

我這裡蠻需要你付出新台幣,我也會很感動的。

10.家,是最溫暖的暴風港。

喔,我想打「避風港」的,可是手指抽筋,打錯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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