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提國會改革草案 調查權部分可向民團、個人調閱資料

2016-02-23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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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昶佐、高潞‧以用、徐永明、黃國昌、洪慈庸及邱顯智律師出席時代力量黨團「進擊的新國會」記者會。(顏麟宇攝)

立法委員林昶佐、高潞‧以用、徐永明、黃國昌、洪慈庸及邱顯智律師出席時代力量黨團「進擊的新國會」記者會。(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黨團今(23)日提出第一階段國會改革草案,分別有關國會透明化、議長中立及國會調查權行使等3個項目,國會改革小組並由立委洪慈庸、律師邱顯智負責召集。其中時代力量版本的國會調查權草案規定,立院可要求機關、法人、人民團體及個人提供資料調閱,若拒絕將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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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指出,當初洪仲丘案發生後,立委因為沒有國會調查權,因此就算官員聲稱「沒有畫面」,立院也無法調閱文件資料,盼未來落實國會調查,讓官員負起責任。

機關、法人、個人等若提虛偽資料將處罰

時代力量黨團針對國會調查權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立院質詢機關時,被質詢者不得隱匿或虛偽陳述,違反除了可移送監察院以外,也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

有關立法院調閱權力部分,現行法條中,立院可決議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的對象為機關,時代力量也主張擴張至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若無正當理由拒絕,應於5日內提供,違者同樣可處10萬以下罰鍰,若提供虛偽資料,則可處1年以下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黨主席黃國昌指出,若時代力量版本的草案通過,官員面對國會質詢時,都有義務做出忠實完整的陳述,確保國會有完整正確的資訊,進行立法決策,也不會再發生紀錄片導演李惠仁揭露禽流感問題時,官員虛偽陳述的問題。

從選舉期間就提出許多國會改革主張的邱顯智表示,第一階段除了國會透明化、議長中立及國會調查權行使等3項重點,未來第2階段國會改革也會提出國會頻道、協商及人事同意權的改革,第3階段則包括議事規則、二讀會辯論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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