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性騷擾李艷秋案 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裁決成立

2016-01-05 23:31

? 人氣

《自由時報》性騷擾李艷秋案,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裁決書(李艷秋臉書)

《自由時報》性騷擾李艷秋案,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裁決書(李艷秋臉書)

資深媒體人李艷秋去年5月投書媒體,以〈主播只剩罩杯?〉一文批評《自由時報》新聞〈中視主播斷層,急挖貧乳主播救火〉以罩杯尺寸作為電視女主播的分類相當不妥,引來寫稿記者鍾智凱以〈李艷秋其實是A書女主角〉一文回擊,聲稱李艷秋成為色情文學女主角。李艷秋憤而向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申訴,委員會裁決結果5日出爐:《自由時報》記者鍾智凱與主編邱婉智性騷擾行為成立。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裁決書指出,鍾智凱與邱婉智之相關新聞報導「不但涉有性意味及性別歧視,且已對再申訴人造成冒犯性、敵意性之環境,並且已足以侵害再申訴人之人格尊嚴及名譽,且情節重大。」

《自由時報》相關報導(取自網路)
《自由時報》相關報導(取自網路)

台北市社會局表示,鍾智凱將面臨1到10萬元罰鍰,但同案被申訴的《自由時報》總編輯胡文輝與社長林鴻邦(已故創辦人林榮三次子)不必負任何責任。《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5日表示此案已交由法務進行處理,不願多做說明。

李艷秋5日在臉書表示,雖然鍾、邱兩人的狡辯「難堪的映照出台灣價值混亂,是非不分的現況」、「媒體專業的道德紅線,在他們身上全然潰敗」,但此項裁決將成為司法訴訟重要依據,她在2年內都可提出民事賠償,並希望她的案例可以鼓勵女性在受到媒體欺凌羞辱時,有勇氣站出來,為自己的尊嚴而戰。

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裁決自由時報性騷擾李艷秋成立去年五月,我在報上發表一篇【主播只剩罩杯?】的媒體評論自由時報記者鍾智凱以【李艷秋其實是A書女主角】羞辱我我向台北性騷防治會申訴,第一次判決性騷不成立這麼離譜的事竟然連性騷都不構...

李艷秋貼上了 2016年1月5日

 

喜歡這篇文章嗎?

風傳媒報導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