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爆炸案》和信醫院院長:當天確實做好接受傷患準備

2015-07-0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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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達夫感嘆,台灣的民眾比這些不斷批評和信不設急診處的醫師更有常識,他解釋,和信醫院急症處理室的SOP明定,萬一有非和信醫院病人進入醫院時,必須做初步的診治,待確定生命跡象穩定後才能轉診,萬一是危急病人,在生命跡象穩定後,還須主動連絡相關醫院,由醫護人員親自護送病人至他院,直到完成交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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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如此次粉塵爆炸的事件當下,黃達夫認為,和信有責任要參與救災工作,所以當和信病人服務中心曾主任從電視報導得知此事件後,他們便於當晚九點半左右通知急症處理室的同仁及警衛,做好接收意外事件受傷病人的準備,等待衛生主管當局緊急應變中心的徵召。

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六章第40條「遇緊急傷病或大量傷害病患救護,或為協助其轉診服務,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得派遣當地醫院救護車及救護人員出勤,醫院不得無故拒絕」,黃達夫認為,此事的原因在於,和信醫院與緊急應變中心的認知不同,在程序上,和信醫院本來就處於被動的位置,但衛生局劉處長則認為應該由和信醫院主動連繫,但黃達夫表示,如衛生局事正確的,那緊急應變中心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黃達夫認為,行政院應該為這個事件的處理過程做個根本原因分析,好好規畫一個完善的災難應變國家計劃,才是防患於未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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