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國會改革最新進度到哪了?朝野大戰表決逾160次 這些法條二讀通過

2024-05-22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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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1日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民進黨逐條程序杯葛,進度緩慢,立法院長韓國瑜於深夜11時46分宣布休息,24日院會繼續審查。(顏麟宇攝)

立法院21日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民進黨逐條程序杯葛,進度緩慢,立法院長韓國瑜於深夜11時46分宣布休息,24日院會繼續審查。(顏麟宇攝)

國會改革如箭在弦,立法院21日院會繼續審議國民黨、民眾黨團擬具的修正法案,直至午夜休息前,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19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修正通過二讀,預定24日院會繼續審議未及處理的條文。不過,在耗費近12小時、在場立委舉手表決超過160次後,韓國瑜21日宣布二讀修正通過的19條條文,究竟涉及哪些內容?《風傳媒》彙整通過二讀的法條,盤點國會改革的最新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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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7日院會審議藍白擬具的國會改革法案,朝野爆發至少8波激烈肢體衝突,身兼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昨日於總統就職典禮中,喊出「立法院議事運作,應該遵守程序正義,多數尊重少數,少數服從多數,才能避免衝突,維持社會的安定和諧」後,立法院21日上午9時半繼續開會後,民進黨雖然頭綁「民主已死」的白布條,但顯然打算以文攻為主,朝野攻防明顯較為緩和,除了以口號叫囂、民進黨團提散會動議杯葛外,未爆發嚴重衝突。

繼17日院會在混亂中,由韓國瑜宣布7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修正案二讀通過,其中4條照藍白共提再修正動議,1條照國民黨團、2條照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明定未來開議日議程未達共識時應表決決定、追認總統緊急命令應採記名表決、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總統國情報告後採依序即時回答、官員書面答詢時限縮短等;立法院21日繼續開會審議,再有19條條文修正二讀通過,當中3條照民進黨團、16條照藍白共提再修正動議通過。

20240521-立法院會21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立法院長韓國瑜(中)主持議事。(柯承惠攝)
立法院會21日繼續審議國會改革法案,立法院長韓國瑜(中)主持議事。(柯承惠攝)

韓國瑜21日宣布二讀通過的19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修正案,包括藐視國會及反質詢的行政罰鍰、強化人事同意權的行使、院會表決正副總統彈劾案時應採記名投票、確立國會具備調查權等。依照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1條規定,第三讀會除了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及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只得為文字修正。

反質詢、藐視國會課處行政罰 刑責追訴待闖關

關於藐視國會及反質詢,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仍主張不予修正,但據21日二讀條文,未來被質詢者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及反質詢,且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事項,若未經主席同意不得拒絕答覆、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被質詢人若未經院會或委員會同意也不得缺席;而若被質詢人違規,主席得予制止、命其出席,並得要求被質詢人答覆。

二讀條文明定,若被質詢人經主席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覆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立委提議,經出席立委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再經院會決議,可處2萬至20萬元罰鍰,並移送彈劾或懲戒,逾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若受處分者不服,得於處分送達次日起2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被質詢時虛偽陳述者,則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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