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事故 環團質疑台電護航製造商 核廢外運內定同一家

2015-05-2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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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1號機燃料束把手斷開事件,環保團體質疑台電為製造商AREVA開脫,原因是核廢料運送國外案已內定AREVA負責。(取自AREVA官網)

核一廠1號機燃料束把手斷開事件,環保團體質疑台電為製造商AREVA開脫,原因是核廢料運送國外案已內定AREVA負責。(取自AREVA官網)

台電把核一廠1號機燃料束把手斷開事件直接於今年1月間交給製造商AREVA來調查肇因,並全然採信廠商說法,緊接著台電又在2月間違法進行核一與核二廠用過核燃料國外再處理標案,內定廠商AREVA得標傳言甚囂塵上,儘管朝野立委最後攔下此一標案,台電被迫在4月1日撤標,但業界盛傳台電並未放棄將核廢料運送國外處理方案,打算待立院6月中休會後再捲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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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團體強烈質疑,台電將核一廠1號機燃料束把手斷開事件的肇因歸為「單一偶發事件」,極力為製造商AREVA開脫,且遲遲未提出責任歸屬,及對AREVA採取求償動作,其實是投鼠忌器,因為台電至今仍未放棄將核一、二廠的核廢料運送至國外再處理方案,而且外傳已內定廠商AREVA,才會在核一廠把手事件的究責上態度如此曖昧,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指出,台電在處理核一廠燃料束把手斷開事件上對AREVA的寬容態度,和參訪AREVA法國再處理廠後力推核廢料國外再處理方案,不得不讓人懷疑兩案有一定的關聯和連動性。

實際上,對於AREVA製造的燃料束有瑕疵,是否還適合成為台電核廢料國外處理的投標廠商問題,台電董事長黃重球曾公開表示,全世界要找再處理公司的「範圍不大」,強調需符合台美核能和平使用協議,「我們沒有指定AREVA,但選擇不多」;並強調核燃料與核廢料境外處理「一碼歸一碼」,不會排除AREVA。但早在去年6月間,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及經濟部核廢料處理辦公室主任李肖宗等就在AREVA台灣區總經理王新蕾陪同下,赴法國AREVA總公司、子公司及其用過核燃料再處理廠參訪,甚至已洽談合作可能,連運送核廢料出國的下包商也陪同訪法,台電核廢料國外再處理方案已內定法商AREVA之說,顯非空穴來風,台電實難脫瓜田李下之嫌。

更過分的是,台電今年2月悄悄在農曆年前偷渡公告核一、核二廠核廢料國外再處理標案,原本打算暗度陳倉,後遭環團質疑是未列在核後端基金預算中的新增計畫,已違反預算法,台電才被迫撤案,但實際上,台電是明知核後端基金未列計畫仍打算強渡關山。

相關會議紀錄資料顯示,原能會早於去年12月29日召開的該年度第4次委員會中,已討論「用過核燃料國外再處理方案」,原能會與會代表表示,目前願意接受委託進行再處理的國家有俄羅斯、英國及法國,並無再處理數量的額度限制。而台電代表則在會中強調,「用過核燃料再處理經費以運輸成本最高,現階段核能後端營運基金並未包括再處理經費預估,近期台電公司將會提出檢討和增編計畫」。

由台電代表在原能會去年底委員會中的發言,就可清楚發現,台電在今年2月違法提出核一、核二廠核廢料國外再處理標案,根本是明知故犯。儘管台電在4月1日在接獲經濟部傳真同意尊重立法院提案,暫停招標作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朝野立委決議,於核後端基金預算未經立院審議通過前,不得辦理招標,不過,台電代表於5月21日赴新北市府核安監督委員會的會前會報告時,仍樂觀表示,台電正積極和立委就核廢料國外再處理方案進行溝通說明,力求在立院本會期通過預算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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