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有眼 投審會:RCA在台資產足以賠償5.6億

2015-04-1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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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十餘年,RCA判賠受害員工5億6千萬。(林韶安攝)

纏訟十餘年,RCA判賠受害員工5億6千萬。(林韶安攝)

根據《中央社》報導,經濟部投審會表示,RCA(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在台灣的資本額有10多億元,足以支應被害人的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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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員工自救案纏訟10多年,台北地方法院17日判決RCA等公司應賠償新台幣5億6000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外界關心,RCA受害人雖然勝訴,但最後會不會仍拿不到賠償金?投審會官員表示,RCA留在台灣的資產應該還蠻多的,因為就資本額來看,該公司就有10多億元,中間雖然該公司有想要辦理減資、個人股東想要轉讓,但投審會從來沒有准過,因此應足以賠償被害人。

官員表示,由於後續訴訟、賠償還未處理完,因此目前還未准許RCA撤銷在台投資。

控訴RCA漫長路 45年工傷大事記(製表: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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