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施行婚姻平權 美最高法院6月裁定

2015-01-1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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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支持同性婚姻的民權人士16日在美國首府華盛頓的最高法院前揮舞彩虹旗。(美聯社)

1名支持同性婚姻的民權人士16日在美國首府華盛頓的最高法院前揮舞彩虹旗。(美聯社)

美國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16日同意再審各州是否可以禁止同性婚姻,屆時將裁決兩大問題,分別是州政府禁止同性伴侶結婚和拒絕承認它州締結的同婚是否違反美國憲法保障的人人平權。最高法院將於今年4月聽取2.5小時的法庭辯論,並於6月底前裁定是否取消美國剩下14州的同性婚姻禁止令,這將成為年度最受矚目法案之一。

法院發布命令指出,將會檢視密西根州(Michigan)、肯塔基州(Kentucky)、俄亥俄州(Ohio)和田納西州(Tennessee)的禁止同婚案例。原告之一、來自密西根州的德博爾(April DeBoer)說:「現在我們距離被承認為完整家庭更近一些了,相當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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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能否在美國全面合法,美聯邦最高法院6月將做出裁定。(美聯社)


歐巴馬早在2012年就成為首位支持同性婚姻的現任美國總統。針對此次審理,美國司法部長霍德(Eric Holder)表示,美國總統歐巴馬也將提出法庭文件支持原告、支持全國同性婚姻合法化。


霍德說:「無關個人的身份、出身高低及其所愛的人是誰,美國人民的基本權利是時候跨出關鍵性的一步了。」美國婚姻平權組織執行長希爾瓦(Brian Silva)也說:「當婚姻自由時,美國也就不再是分裂的一家人了。

雖然支持同性婚姻聲勢看漲,民調也顯示越來越多美國人支持,但是許多保守基督徒仍堅守反對立場。全美婚姻組織(The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arriage)主席布朗(Brian Brown)說:「希望最高法院能支持投票者的權利,維持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


同性婚姻法案劇變 僅剩14州未通過

由於美國最高法院的支持,同性婚姻法案近年已有相當大的轉變。2013年6月,最高法院裁定婚姻為一男一女組合的「婚姻保護法」無效,但各州政府仍有權裁決同婚在當地是否合法。爾後,各州的相關判決都靠著最高法院的決定,一一擊倒禁止法令。

2013年僅有12州通過同性婚姻法案,現在全美50州已有36州通過。目前僅剩奧拉巴馬州、喬治亞州、肯塔基州、密西根州、密西西比州、內布拉斯加州、北達科他州、俄亥俄州、南達科他州、田納西州等10州仍禁止同性婚姻法案。另外,密蘇里州、德克薩斯州、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等則在爭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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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地區的美國州政府對同性婚姻仍持反對立場。(取自Freedom to Marry

2014年10月,美國最高法院駁回5州的禁止同性婚姻上訴,當時雖未表明州政府是否有權禁止同性婚姻,但外界認為,最高法院此舉等同默許5州法院將同性婚姻合法化,讓支持陣營信心大增。

但是,同年11月6日,在一片禁止同性婚姻違憲的聲浪中,美國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6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反而做出維持肯塔基州、密西根州、田納西州和俄亥俄州的同性婚姻禁令判決,使得支持和反對陣營再次呼籲最高法院出面審理此案,作出適用全美的一致性判決。

然而最高法院在同性婚姻上仍有分歧,目前審理法官包括4名自由派、4名保守派,由於受理只需4名法官,因此維持中立的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將是關鍵性的一票,只是目前無從得知他對婚姻平權的確切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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