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蹂躪加薩 聯合國調查戰爭罪行

2014-08-12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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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大軍所至,加薩走廊滿目瘡痍。(美聯社)

以色列大軍所至,加薩走廊滿目瘡痍。(美聯社)

以色列、巴勒斯坦交火至今,加薩走廊1948人喪生,其中1/4是孩童,42萬民眾流離失所。以色列軍隊多次攻擊學校、醫院等非軍事區,國際社會卻無可奈何。聯合國11日總算採取行動,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以軍加薩行動期間,雙方是否違反人權或觸犯戰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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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HRC)聲明表示:「2014年6月13日至今,加薩地區違反國際人道法與人權法的所有情況,獨立小組將一一調查。」巴人激進組織哈瑪斯(Hamas)表示支持,希望調查工作儘早開始。

哈馬斯陰謀?

以色列拒絕接受調查,反譏人權理事會是「私設刑堂」(Kangaroo court),強調攻擊以色列的火箭,就是來自加薩人口稠密區。以國指責哈瑪斯拿同胞當人肉盾牌,打定主意即便釀成災難,正可讓以色列喪失合法性

以軍為了剿滅哈馬斯成員,發動的猛烈攻擊,屢屢傷及無辜民眾。像是以軍3日空襲加薩南部一所聯合國學校附近,飛彈在校外爆炸,當時周邊都是排隊領食物的民眾,當場造成10人喪命、數十人受傷。

事發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怒斥以軍罪行讓人義憤填膺:「聯合國避難所必須是安全區,不是戰鬥區,多次告知以軍避難所地點,這樣的攻擊與其他違反國際法的行動,一定要儘快調查究責。」

聯合國官員:確信有人道犯罪

聯合國人權專員皮雷(Navi Pillay)此前也表示,她相信以色列故意公然藐視國際法,世界強國應讓它扛起戰爭罪責任。然而,2周前當UNHRC表決是否展開國際調查,歐洲國家選擇棄權,美國卻投下唯一的反對票。

曾任聯合國刑事法庭法官的皮雷認為,這次衝突以軍攻擊巴人住宅、學校、醫院、唯一的發電廠、以及聯合國所屬機構,明顯違反《日內瓦公約》(Geneva Conventions);哈瑪斯不分青紅皂白地發射火箭攻擊以色列,同樣違反國際人道法。

1949年以巴雙方都簽署的《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第四公約》,規範衝突各方的戰爭方法、手段均受限制,必須用盡一切可行方法,儘可能降低對平民與平民目標的傷害,第三條規定:「攻擊只能針對軍事設施,禁止攻擊平民、不區分平民、或為了預期軍事目標不成比例地傷及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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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就算哈瑪斯先犯下戰爭罪,以軍也沒有攻擊平民的正當性,不可能逃脫事後調查。不過,以巴雙方都未簽署1998年據以成立國際刑事法庭(ICC)的《羅馬規約》(The Rome Statute),不承認國際法庭的調查與起訴效力,除非聯合國安理會要求調查,後續究責難以完成。

若美國等常任理事國一味阻擋,就算罪證確鑿,仍不可能起訴,遑論制裁。2008年底到2009年初,以軍發動「鑄鉛行動」(Cast Lead Operation)入侵加薩,意圖摧毀哈瑪斯,造成巴人1300多人死亡。UNHRC事後調查報告指出,以巴皆違反《日內瓦第四公約》,尤其該追究以方政府與官兵個人責任,不過,那份報告只引發以色列對調查人員的口誅筆伐。

調查專員「反以色列」?

這次受命帶領調查工作的是加拿大籍國際法權威學者夏巴斯(William Schabas),他在國際人權法與刑事法領域相當知名,曾公開批評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該送進國際法庭受審。」,還在期刊論文寫過:「以色列總理大概是最可能威脅國家存亡的人。」

夏巴斯對於以巴問題的觀點,讓不少人質疑他能否公正調查。人權觀察機構「聯合國觀察」(UN Watch)負責人紐伊爾(Hillel Neuer)就認為:「夏巴斯應該根據國際法迴避任命,他多次呼籲國際起訴以色列領導人,明顯有個人偏見。幾年來一直要大家起訴某個人,怎麼可能突然變身當事人的法官?很荒謬也違反最基本的程序正義(due process)。」

面對「反以色列」的質疑,夏巴斯認為,個人有不同主張很正常,「對納坦雅胡有意見的以色列人,難道也反以色列嗎?」一起調查的法律專家,還包括塞內加爾籍資深人權專家狄恩(Doudou Diene),預定2015年3月完成調查。

夏巴斯說明國際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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