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傳統領域議題難解,林萬億:看人擔擔不知力,擱嫌人姿勢醜

2017-08-0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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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領域納入私有地問題,可能修改《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

林萬億指出,如同總統在3月20日原轉會委員會議說的,傳統領域不分公、私有地,「私有地應該被納入傳統領域」,「傳統領域真的沒有公、私有地的問題」,但在私有地部分,土地的使用,若要先行使諮商同意權或讓原住民族參與,就會有涉及是否與環境及水土保護相關規定競合、也是否影響社區和平相處的鄰避效應、以及財產權保護等問題,都要考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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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原轉會委員近期有到行政院與他討論可能的解決方案,可能的途徑包括修改《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或者有其他的方式,「我們都在處理」;但是,現在如果直接修改《劃設辦法》,這是違法的,因為會逾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授權。

20170801-原民團體召開「道歉周年,正義倒轉,海嘯轉回來! 總統向原住民族道歉一週年體檢」記者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代表Yapasuyongu Akuyana指著在原民傳統領域地圖陳述(陳明仁攝)
原民團體召開「道歉周年,正義倒轉,海嘯轉回來! 總統向原住民族道歉一週年體檢」記者會,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秘書處代表拔尚指著在原民傳統領域地圖陳述(陳明仁攝)

至於修法或立法的時程,林萬億並沒有說明。至於有沒有修改《劃設辦法》的可能性?他指出,現在的立即要務是要讓《劃設辦法》往前走,再看看要怎麼修改,《劃設辦法》實施一段時間後,會累積實際執行的經驗,沒有實際的經驗,很難去想像,相關經驗整理後,如果仍無法透過修《劃設辦法》解決,就要拉到修改《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的層次處理。

林萬億說,在凱道附近抗爭的朋友很辛苦,他們的聲音,「我們都有聽到」,政府「絕對沒有要讓傳統領域僅侷限於公有地」的意思,但現在的法律授權是這樣,總統也做過說明,原轉會委員和他也都有在處理這個問題,「希望大家能多一點體諒」,從總統府成立原轉會至今,「也才只有一年多一點點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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