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姻大辯論》廖元豪:罵人很簡單,但不接受同婚者不會轉而支持你

2017-04-08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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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憲法法庭台北市政府代理人廖元豪受邀擔任辯論後與談人,他提到,他在憲法法庭上,真正要說服的人是游移的大法官,而非支持或是死硬派。(盧逸峰攝)

同婚憲法法庭台北市政府代理人廖元豪受邀擔任辯論後與談人,他提到,他在憲法法庭上,真正要說服的人是游移的大法官,而非支持或是死硬派。(盧逸峰攝)

台灣思辨教育協會今(8)舉辦「同志婚姻大辯論」,同婚憲法法庭台北市政府代理人廖元豪受邀擔任辯論後與談人,他提到,他在憲法法庭上,真正要說服的人是游移的大法官,而非支持或是死硬派,同樣在社會上,這些保守、傳統也是常態,現實上人家就是不接受、不習慣,正方要做的事就去從反方多抓幾個百分比的人來接受理解,罵是不會把人罵回來,「罵人很簡單,那些因為『考妣』而不願意接受同婚的朋友,不會因此支持你嗎?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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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表示,當天在憲法法庭上,法務部長邱太三回應「考妣」的題項是他問的,但他當時並沒有想認真質詢,因為就算問了,對方亂答也不能追問,因此他只是想鎖定邱的立場,沒想到邱太三這樣回答,「從憲法學,邱太三部長的論證沒這麼差,只是在網路族裡覺得很差。」

「同志從什麼時候出現結婚的需求」艱困說服的過程

當時,邱太三另一項令人憤慨的言論是「同志從什麼時候出現結婚的需求」,廖元豪說明,邱太三的問題並非自創,而是源自一位美國大法官的提問,經過他順過後,問題應該是:「憲法民國36年行憲,釋憲的人有想到同婚是權利嗎,憲法是成長的,請問何時同婚冒出來是種權利?」廖認為,這就是困難的地方,社會在成長,成長到哪一點需要?「雖然我站在正方,但這是艱困要努力說服的過程」。

「你有沒有認識任何一個長輩、同儕是罵到他聽話?」廖元豪說,罵是不會把人罵回來,要讓所謂的傳統保守、教會有一定比例的人站到正方來,用什麼價值對話,非常重要,「罵人很簡單,那些因為『考妣』而不願意接受同婚的朋友,不會因此支持你嗎?不會。」

20170408-同志婚姻大辯論,廖元豪出席。(盧逸峰攝)
廖元豪說,罵是不會把人罵回來,要讓所謂的傳統保守、教會有一定比例的人站到正方來,用什麼價值對話,非常重要。(盧逸峰攝)

廖元豪解釋,如果他是一般大眾,正方從來沒有說服過他說婚姻定義要討論,正方說婚姻不一定是性別,「但幾千年來就是性別,你要怎麼去論述?」正方在辯論很順是因為將「同性結婚是憲法第22條保障的基本權」視為理所當難,但他自己在課堂上常考學生,《憲法》到底哪一條寫同婚是受保障的基本權利,無一不被打死,「很難證,最難的就是這個」。

專法是否等於歧視?「差別待遇不等於歧視」

此外,廖元豪也說,今天專法或伴侶法等另一套制度是否等於歧視,正方會引「黑人白人」的例子,但要小心,「差別待遇不等於歧視」,分黑人白人廁所等於歧視,分男女廁是否等於歧視?學校也是,黑白校與男女校,「這社會比較不能接受種族差別待遇,而非性別差別待遇」,正方該去思考同異性的區別到底是像種族或是性別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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