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超商未充份揭露加盟資訊 判罰500萬元

2017-03-1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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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超商因為招募加盟過程中,未完整揭露加盟資訊,要求加盟主配合指示或訂購商品,及最低建議訂貨量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開罰500萬元。(資料照,沈超群攝)

統一超商因為招募加盟過程中,未完整揭露加盟資訊,要求加盟主配合指示或訂購商品,及最低建議訂貨量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開罰500萬元。(資料照,沈超群攝)

公平會15日決議,統一超商因為招募加盟過程中,未完整揭露加盟資訊,要求加盟主配合指示或訂購商品,及最低建議訂貨量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開罰500萬元。全家和萊爾富,分別也因未充分揭露資訊,在2016年和2014年遭罰300萬和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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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表示,統一超商在招募加盟過程中,未在簽約前以書面向加盟主通份且完整揭露加盟經營期間須配合指示或要求訂購商品,及最低建議訂貨數量或標準等加盟經營關係限制事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統一超以缺貨率等數據 要求加盟店訂貨

公平會接獲檢舉指出,統一超會以缺貨率、報廢率、實銷率等相關數據,要求加盟店須依其指示訂、進貨,如不依統一超商要求訂購商品,統一超商將以績效評分、存證信函、不給續約等事由,迫使加盟店訂貨。

但公平會調查,統一超並未在加盟時約定加盟主,但在加盟店經營時,又會要求訂購一定數量的商品或進貨量須大於銷貨量多少,以維持固定存貨量或存貨比例。若加盟店不依總部要求訂貨曾遭處罰、未遭處罰仍受有警告、須參加相關檢討會議、影響後續加盟店營運評分考核等情況。

因此公平會決議,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令統一超商於處分書送達的次日起,立即停止並於2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並處500萬元罰鍰。

除統一超商外,全家於去年9月,萊爾富在2014年8月皆因未充分揭露加盟資訊,各遭罰300萬元以及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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