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的檔案是民間資料」 黨史館反對政治檔案納入法律規範

2016-11-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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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史館館長王文隆認為,國民黨的檔案是民間資料,法律不應針對性立法。(中評社)

國民黨黨史館館長王文隆認為,國民黨的檔案是民間資料,法律不應針對性立法。(中評社)

繼立法處理國民黨黨產後,國民黨持有的政治檔案,已成為民進黨政府鎖定的下個目標,將立法讓公權力可調閱、要求開放、或鼓勵移轉給國家。檔案管理局日前召開諮詢會議,據了解,國民黨黨史館館長王文隆說,黨史館館藏的目錄都已開放網路查詢,查不到檔案就認為是國民黨隱匿或銷毀檔案是「出於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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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等人提的草案,明文將「國民黨及其黨營機構」視為與國家機關同,是檔案保管單位,若不配合讓檔案開放,將面臨行政處罰。檔管局則沒有直接針對國民黨,但將持有政治檔案的「私人或團體」納入法律規範,國民黨可包括在內,鼓勵持有者通報檔管局審定檔案,讓檔案移歸給國家,沒有罰則。

此外,目前仍在立法院審議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如果通過,行政院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後,將有調閱國民黨持有檔案的權力,政黨等政治檔案的持有者如果毀棄或隱匿相關的資料,可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此議題,《風傳媒》日前詢問黨史館,得到「未奉准、不便回應」的答覆。不過,王文隆出席檔管局8月及11月初分別召開在《檔案法》增列專章、另立《政治檔案法》以管理政治檔案的諮詢會議中,都出席並明確表達反對「針對性立法」。

王文隆:法律不應對民間資料針對性立法

據了解,王文隆指出,國民黨的檔案是民間資料,法律不應針對性立法。他說,黨史館的檔案已公開至1981年,民眾可在網路查詢目錄,或到場申請查閱,申請者想看的資料不一定都有,外界就因此誤以為檔案被國民黨銷毀或隱匿,就像政治受難者到檔管局找不到資料,就認為是政府銷毀檔案,都是「出於想像」。

據幾位不具名的台灣史研究者指出,國民黨海工會可能保有戒嚴時期監控海外台獨運動的資料,國民黨的陸工會則有當時接受政府委辦在中國從事敵後工作的情報網資料,這些資料都非常嚴肅,尤其是情報系統,涉及的相關人或者他們的後代,可能都還在中國,「國民黨有可能把這些資料交出來嗎?」

王文隆批剝奪侵害財產權、資訊自主權、隱私權

王文隆在諮詢會議指出,檔管局版本鼓勵民間將檔案移轉國有,這將剝奪憲法保障的財產權,侵害資訊自主權、隱私權及個人資料必須受到保護的權利。

據了解,對於王文隆反對國民黨持有的政治檔案納入法律規範,許多與會者不認同。社團法人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長蔡寬裕就指出,威權統治時代黨國關係密切,相關立法對國民黨持有的檔案應有強制性規定。

政治受難者蔡寬裕
社團法人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長蔡寬裕。(資料照,曾原信攝)

蔡寬裕舉例指出,國父紀念館是收藏文物的政府機構,但多數相關文物仍在國民黨。對此,王文隆回應,國父紀念館設立為社教單位,紀念性質大於文物保存,國父總理時期文物存放於國民黨,國民黨有專人管理,且黨史館已持續整理開放文件,例如,近期將針對1981年以前的中常會紀錄對外開放。

據了解,王文隆並指出,檔管局若要強制徵集檔案,必須先釐清程序及補償措施,且其他政黨持有的檔案也一併列為徵集對象,才更宏觀。

對於國民黨反彈,據了解,與會的台灣史學者許雪姬指出,在那個年代,黨與國息息相關,從歷史研究者的角度,她建議國民黨「心平氣和」地開放檔案。台灣史學者陳翠蓮也說,威權體制下的黨國關係密切,國民黨的檔案應納入規範。

不以強制方式處理 檔管局:民法、人民團體法保障

為何檔管局版本未以強制的方式處理國民黨持有的檔案?檔管局局長林秋燕在會上表示,主要因為基於《民法》規範,民間持有的檔案是私人動產。

檔管局副局長陳海雄則指出,國民黨畢竟是受《人民團體法》保障的民間社團法人,檔管局過去曾經拜訪過國民黨,討論過以提供複印本或檔案連結的方式合作,未來會繼續討論,國民黨也在檔管局的諮詢會議表示,收藏的檔案都已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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