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月薪近20萬的肥貓─考試委員與監察委員

2016-09-17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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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真的失去功能了嗎?(圖為民眾到監察院前陳情抗議/曾原信攝)

監察院真的失去功能了嗎?(圖為民眾到監察院前陳情抗議/曾原信攝)

我國獨創的「五權憲法」使得考試院、監察院成為定位不明、權責混亂的「憲法機關」。近年來修憲廢除考、監兩院時有所聞,然而在我國修憲門檻過高的前提下,應務實的思考此二憲法機關實質「組織再造」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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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試院而言,考試委員坐領高薪、享盡福利卻無同等的貢獻,早已被譏為「肥貓」。依據考試院105年度單位預算書,單就考試委員個人之人事費用而言,即高達5千7百多萬(包括比照部長級月俸19萬元、公費、年終獎金、不休假加班費、休假補助、保險費);就考試委員之業務費亦高達2百餘萬元(包括業務費、車輛油料費用)。考試委員皆有個人配車,該配車價格亦高達90萬元;考試委員既有配車即配有司機,如以一個月4萬計,一年至少需支出9百餘萬。考試委員每人配有一位助理,如以一個月4萬計,亦需有9百餘萬之支出。又105年考試院訂有四項出國考察計畫,合計費用共2百餘萬。以上費用加總,一年我們必須花上7、8千萬在考委諸公身上。

至於監察院的監察委員,待遇則與考試委員相同,一樣是近20萬元的月俸,加上其他公費、年終獎金與補助;近日更傳出,監察院的29位監委,竟編有38輛座車,今年又花費近千萬元添購16輛新車;這些監察委員相關的配置人員,例如:助理、司機,還比考試院更多。全部的費用加總,比考試院的數目還要多。

若考委為我國不可或缺的基石,則上述花費亦屬必要。然而考委的實際工作內容僅包括擔任典試委員、巡視考區、參與考試院院會。如此「錢多事少」的工作,顯然無須耗費19位「德高望重」的「學者專家」執行。簡言之,考委並沒有完全肩負起我國考選、銓敘、保訓之重責大任,而僅係協助業務之進行而已。如此,是否需耗費鉅額預算供養考委,即非無疑。甚至於還有某些執行研究計畫製作假帳的人,在判刑緩刑後還能位居考試委員高位,更顯諷刺。

至於監察委員,對於我國民主政治有多少實質貢獻,更是讓人存疑。在彈劾權與糾舉權僅具有移送審理的法律效果下,監察委員澄清吏治的實益有限,也被批評為只打蒼蠅畏打老虎;更多的只是濫用彈劾、糾舉、糾正以行政治鬥爭的打手。就像是近日的監察委員,就因為華航罷工事件,而傳出施壓與關說,利用職權報復性的提出糾正案,都讓人無法信服監察委員澄清吏治的可能。

務實點來說,考試院的相關業務,只要繼續讓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三個部會來執行即可,考試院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至於監察院,只要留下公務人員財產申報的相關單位與人力,國家甚至能還運作得更順暢,還省去了某些監察委員挾威權以關說施壓的可能。

不過,憲法明定監察委員的人數,要精簡監察院人事,工程較為浩大;但考試委員的人數,僅規定於考試院組織法中,只要立法院能夠提案修法,不但能夠精簡人事節省公帑,也能在考試院瘦身後,讓考試院的業務推動更順暢。就比較法而言,日本人事院之人事官僅三人,而我國之考試委員卻高達19人,另有正副院長、秘書長3人,此一龐大之組織實屬無益。故考試院之實質虛級化,確屬我國重返憲政正軌之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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