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加辣就家暴!「肉圓爸」遭判3月、緩刑2年

2019-06-0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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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圓爸」痛毆妻兒,引發輿論譁然。新北地院今(4)日判處「肉圓爸」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同時宣告緩刑2年,此案仍可上訴。圖為家暴示意圖。(資料照,顏麟宇攝)

「肉圓爸」痛毆妻兒,引發輿論譁然。新北地院今(4)日判處「肉圓爸」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同時宣告緩刑2年,此案仍可上訴。圖為家暴示意圖。(資料照,顏麟宇攝)

年初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林姓男子酒後請兒子買晚餐,卻因「肉圓沒加辣」痛毆妻兒,畫面曝光後引發輿論譁然。林男後來被檢方依傷害、強制等罪起訴,新北地方法院考量雙方已和解,今(4)日判處林男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同時宣告緩刑2年,但期間須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30小時,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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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今年1月因不滿兒子代購買肉圓沒加辣,先恫嚇兒子要求吃下肉圓,被妻子出言阻止後,林男突然拉住兒子衣領,要兒子坦承說謊,還持啤酒瓶打兒子臉頰,妻子見狀欲阻擋,林男竟勒住妻子脖子拖行至客廳,摔至地上再一手繼續毆打兒子,導致妻兒皆有多處傷口。事後,林男曾開記者會道歉,其妻則向新北地院以不堪同居虐待訴請離婚,並爭取監護權、扶養費。

先前針對傷害罪部分,林男妻兒已撤回告訴。林男強迫兒子吃肉圓及坦承說謊已觸犯強制罪,雖屬非告訴乃論,但法官考量林男對犯行坦承不諱,獲妻兒原諒,也定期接受社會局的戒酒、親職教育輔導課程,應能切身反省,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受法制教育30小時。

另外,林男與妻子上月已針對小孩監護權、扶養費及共有財產部分達成共識,並且協議離婚,只剩小孩探視權時間仍持續協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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