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擬定自治條例 颱風強行登山者搜救收費

2016-06-06 17:49
山難一旦發生,地方政府必須動員大批人員搜救。(雲林縣消防局)
山難一旦發生,地方政府必須動員大批人員搜救。(雲林縣消防局)

台中市政府今天通過「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送市議會審議。未來禁止民眾颱風天強行入山,否則遇到登山事故,要向民眾收取保險理賠以外的搜救費用。台中市消防局表示,依這項自治條例規定,未來台中市將劃分「一般管制」與「特殊管制山域」,民眾於二種山域中從事登山活動,應攜帶具定位功能的器材,包括衛星定位儀或可定位的智慧型手機等,及可供緊急連絡的通訊設備,如衛星電話、手機、無線電。若登山活動範圍涉及特殊管制山域,則應由領隊帶領,領隊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同時投保登山綜合保險,若有違反可處新台幣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另自治條例明訂,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時,市府可以公告管制區域,如果民眾強行入山或遲不撤退,不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若遭遇事故,須由台中市政府進行搜救者,可事後向被救者收取超過保險理賠金額的出勤徵用、租用救難機具、車輛等必要費用。台中市長林佳龍表示,「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是一項創舉,消防局數月來廣徵各界意見,充分討論,過程中雖有人質疑,但經過溝通,也都能瞭解這並非要加重登山者的經濟負擔。由於目前保險業者規定,5人以上才能投保登山險,他也指示消防局積極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溝通研議修正,取消5人投保限制並提高緊急救援支付費用。林佳龍說,自治條例中規範搜救費用由被救者負擔是使用者付費概念,相信民眾很支持,因登山者未考慮到搜救人員的安全,強行登山,將造成國家資源浪費。此外,台中山域與鄰近縣市接壤,也希望鄰近的宜蘭、南投、苗栗一起制定相關法規。

更多文章
顏面無光!臉書CEO祖克柏帳號都被駭客入侵
新恐怖組織「復仇者」崛起 奈及利亞產油受阻
行政院擬重啟核一 邱議瑩批「身為民進黨員都覺得丟臉」
「三十五歲是轉職的年限」,真的嗎?
無視北市府敗訴判決 建商突襲強拆永春都更民宅
發掘在地故事 用孩子相機記錄大陳社區
當廁所成為「她們」的夢魘 泰國跨性別者的暴力歧視陰影
Amazon, Google, Facebook線上開課,14歲男孩靠自學搞定矽谷大學課程!
所謂做自己,就是用自己的意志扮演自己想要的角色
看準不敢聲張 俄國同志竟成犯罪集團勒索肥羊
愈常在臉書上標註自己的人愈孤獨!想交真心朋友,發文前你應該先做這些事
「沒有即時關閉防水閘門」 桃機淹水調查報告出爐
為什麼整天喊要離職的人,往往待最久?先看看那些高喊「退出政壇」的嘴臉吧
國民黨辦營隊「培訓戰力」 草協聯盟批:以毒攻毒?
苦幹實幹,升遷卻總輪不到你?主管跟你想得不一樣:好員工不是能力最強的,而是...
傳業者遊說「開放中資」 李世光:官員受不了壓力就調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