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力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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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者平均每5人就有逾1人不滿49歲 警察青壯世代人力出現斷層

近年國內50歲以上、39歲以下員警人數均有不同比例增加,唯獨青壯世代大幅減少。示意圖,與本文個案無關。(資料照,蘇仲泓攝)

近年國內50歲以上、39歲以下員警人數均有不同比例增加,唯獨青壯世代大幅減少。示意圖,與本文個案無關。(資料照,蘇仲泓攝)

警察必須體能、經驗兼備,才能勝任各種艱鉅的挑戰。 然而受到勤務長期過勞,以及年金改革等外在環境的影響,近年國內50歲以上、39歲以下員警人數均有不同比例的增加,唯獨青壯世代大幅減少。以2018年最新統計為例,在全國6萬6468名警員中,40至49歲員警人數為2萬4684名,較2015年減少了近8000人,短短4年青壯世代「蒸發率」高達15.9個百分點。

「要成為中華民國員警必須通過許多的訓練與考驗,如果工作環境足夠公平、友善,又怎會有這麼多的中堅份子高唱『不如歸去』?」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基層員警搖頭無奈表示。

20190927-SMG0035-黃天如_A近年警察年齡層分布比例
 

警察是公務員,若能熬到屆齡退休,用退休金養老幾乎不成問題。惟根據銓敘部的資料統計,歷年來國內警察人員申請屆齡退休的比例,少的時候甚至連全年退休警察人數的1%都不到,2018年屆齡退休人數182人創近8年以來新高記錄,比例也只占全年申請退休警察總人數1493人的12.2%。

對因公死亡或因公殉職吹毛求疵 員警好心寒

很少有人知道,從值班、巡邏、戶口調查、埋伏攻堅、陸海空違規查緝、失蹤人口協尋…,警察的勤務種類可以細分到上百種之多。期間因為特殊勤務需要取消休假、24小時待命、連續數日甚至數月不眠不休都是家常便飯,隨時可能遭遇無預警的生命危險,更是多數警察工作中的日常。

20190401-新北市警察局中和分局下午在烘爐地舉行「靖勇專案」實警演練,出動新北市保大霹靂小組執行對遭脅持車輛攻堅等任務。(蘇仲泓攝)
員警在工作中,隨時可能遭遇無預警的生命危險。圖為2019年4月,新北市警察局中和分局進行的「靖勇專案」實警演練。(資料照,蘇仲泓攝)

警察年資10年的阿SIR(化名)說,既然做了警察就不怕苦不怕累,也做好了必要時要燃燒自己的心理準備。但近年每每有警察同僚英勇犧牲,就有人在當事人究竟是「因公死亡」還是「因公殉職」的問題上吹毛求疵;或許這對官僚體系來說只是例行公事,但對遺族來說,卻是攸關數百萬元撫卹金的生存大計,教人看了怎能不心寒!

(延伸閱讀:2018年警察因公死亡18人 折損率創近年新高

員警未屆齡即自願申請退休比例 幾乎年年接近90%

近年政府全力推動的年金改革,引發不少公務人員反彈,甚至不惜走上街頭抗議,殊不知此時依《集會遊會法》在一旁負責維持秩序的警察同仁,很有可能比任何人都想衝進人群中參與遊行,藉此表達自己的心聲。

銓敘部的統計更顯示,全國有6萬多名警察人力,平均每年都有2、3000人引退,且未達屆齡即自願申請退休的比例,幾乎年年都接近90%。2015年警察也跟國內其他公務人員一樣,出現所謂「退休潮」的情況,當年共計有3687名警察退休,占所有警察人數比例6%;更甚者,其中申請自願退休3508人,在當年退休員警員中所占比例更高達95.1%,而功成身退申請屆齡退休的警察人數,則只有區區61人、比例1.7%。

不只如此,國內警察申請自願退休者,普遍有愈來愈年輕化的趨勢。銓敘部指出,以2018年為例,在總計1493名退休的警察中,未滿44歲者就有28人、比例1.9%,45至49歲的人數及比例更多達295人、19.8%, 換言之,在所有退休員警中,平均每5人中就有逾1人不滿49歲,幾乎是在能申請退休的第一時間,就毫不考慮地拔腿狂奔而去。

20190927-SMG0035-黃天如_B近年警察人員退休原因及人數統計
20190927-SMG0035-黃天如_B近年警察人員退休原因及人數統計

 

20190927-SMG0035-黃天如_C2018年警察人員退休原因及人數統計
 

影響所及,目前國內警力看似不缺,老中青分布卻明顯出現了斷層,其中又以40至49歲的青壯世代警察比例變化最大,2018年統計結果,竟較4年前減少了7728人、15.9個百分點;取而代之的,則是50至59歲員警與未滿30歲初出茅廬員警人數與比例的大幅增加。警察世代傳承青黃不接,不僅不利人事穩定及勤務績效發揮,也為整體治安環境埋下了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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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警察因公死亡18人 折損率創近年新高

員警執行勤務時,常須冒著生命危險。圖為台北市警察局於2019年3月,進行「快打部隊壓制聚眾鬥毆實戰演練」。(資料照,蘇仲泓攝)

員警執行勤務時,常須冒著生命危險。圖為台北市警察局於2019年3月,進行「快打部隊壓制聚眾鬥毆實戰演練」。(資料照,蘇仲泓攝)

中華民國警察的傷亡折損率有多高?根據銓敘部退撫司的最新統計,2018年符合因公死亡(含因公殉職)警察人員共計18人,不但創下近年新高,也使近5年因公死亡警察總人數累計至65人,即人民保母平均每年因公折損人數達13人。當然,這還不包括幾乎每年都有近千名警察因公務危難、意外或過勞,動輒必須付出重殘甚至永久癱瘓的代價。

為了維護治安、保障民眾安全,警方與警匪對峙,雙方隨即展開槍戰,這是電影中經常出現的場景。 然而現實情況中,警察人員必須賭上性命執行的勤務,可不只有在與持有槍彈的歹徒決一死戰時;舉凡國道警察查緝超速違規、鐵路警察處理補票糾紛,乃至於長期積勞成疾導致的心因性猝死等,都有可能隨時取走他們寶貴的生命。

20190704_殉職鐵路警察李承翰昔日值勤身影。(資料照,取自李承翰臉書)
鐵路警察局嘉義分駐所警員李承翰在2019年7月因處理補票糾紛不幸殉職。(資料照,取自李承翰臉書)

主管公務人員撫卹業務的銓敘部退撫司指出,中華民國警察依官等高低大致可分警監、警正、警佐3種,而據實際發生並呈報至銓敘部審核通過的公務人員撫卹人數統計,2018年警察人員「因公死亡」者依其官等分別為警正7人、警佐11人,共計18人不但較前年增加4人,更創下2014年以來國內警察人員因公折損的新高記錄。

20190927-SMG0035-黃天如_D近五年警察人員因公死亡撫卹人數
 

更甚者,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警察人員因公死亡雖也有可能是因公殉職,卻不等於因公殉職;換言之,因公死亡警察人員是否可獲從優撫卹,還必須接受個案核定;而是與不是的認定之間,依員警官等官階不同,遺屬可以領到的撫卹金,最多有可能出現2000萬元抑或1400萬元的天壤之別。

(延伸閱讀:退休者平均每5人就有逾1人不滿49歲 警察青壯世代人力出現斷層

「真的很難想像,就在去年10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修訂之前,警察因公死亡要被認定為因公殉職,還要符合語意籠統的『冒險犯難』要件,難怪被核定不通過的警察遺屬就算也拿了上千萬撫卹金,還是對政府迭有怨言。」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基層員警說。

所幸人民保母的聲音,政府終於聽到了!2018年10月2日起,警察因公殉職要件從所謂的冒險犯難修訂為:一、執行搶救災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或二、在執行相關勤務時,因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者…,且在此法條修訂前未經審定之警察撫卹案,一律適用修正後的規定。

「兄弟,下輩子我們不要再當警察了!」

即使如此,對警察人員來說,全年365天排班、長時間輪班、日夜顛倒、作息紊亂,都是工作常態,還須承受異於常人的高壓力。更甚者,只要當了警察,想與妻小共度結婚紀念日、生日、畢業典禮、成果發表會等人生重要的時刻,都成了一種「奢望」,就連逢年過節,警察也常是家族團圓桌上那個唯一缺席的人。

因為自己的工作與理想,活著的時候不能時時陪伴家人左右,死了也不能保證家人一定能獲得最好的照顧,難怪不少警察同僚會私下相互調侃:「兄弟,下輩子我們不要再當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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