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榮欽專欄:吳修銘治得了壟斷的科技巨頭嗎?

為了解決科技巨頭的壟斷問題,美國國家經濟委員會總統助理吳修銘主張,拋棄以「消費者福祉」衡量反托拉斯法的作法,(圖取自維基共享資源;作者:Teachout/Wu for New York,版權CC BY-SA 3.0)

今年3月,澳洲立法責成谷歌和臉書與媒體協商付費;中國也在4月6日以違反《反壟斷法》為由,對阿里巴巴開出182億元人民幣的罰款。

固然中國對於阿里巴巴與螞蟻金服的處置與內部權力鬥爭有關,但澳洲與中國政府的舉措也反映近年來各國對於科技巨頭壟斷力反思的趨勢。這方面歐洲走得最前面:2010年起,歐盟已經對谷歌展開三次反托拉斯法調查:包括以演算法壓低比價網站Foundem排序,以避免成為谷歌未來進入相關市場的障礙(2010年);要求手機廠商預載谷歌apps以排除競爭對手、綑綁Chrome與Android系統、禁止手機廠商使用基於Android的開源系統(2015年);強制簽訂AdSense排他性契約,以排除競爭者廣告或規定谷歌廣告優先(2016年)等。2020年美國司法部與聯邦貿易委員會也開始對谷歌與臉書展開反托拉斯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