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強棒檢察官回最前線,蔡清祥拋助理檢察長頭銜

接下司改棒子的法務部長蔡清祥,促進人事活水的改革方案逐步收效。(柯承惠攝)

蔡清祥和幕僚研究後,認為各地檢署可視轄區狀況進行任務編組,例如成立案件審查、矚目案件、毒癮戒治或國民法官蒞庭對應中心等,讓這些三專生擔任領導人。

蔡清祥也認為,實力派戰將應該擁有受人尊重的「頭銜」,因此拋出「副檢察長」的想法,而這些創意來自國外的司法人事制度。

法務部官員拿英國或美國為例,強調國外不乏「副檢察長」、「副總檢察長」、「助理檢察總長」等職務設計,近年常與我方進行司法交流的蒙古國,也在總檢察長下設置「副檢察長」。法務部轄下的廉政署、行政執行署或矯正署更設有「副署長」職缺,因此在地檢署設置「副檢察長」或許是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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