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肉圓爸同意接受酒癮治療及12次強制親職教育

2019-01-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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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社會局長張錦麗說明針對蘆洲林姓男子(肉圓爸)家暴案件,已要求他接受強制親職教育輔導,以及提供後續相關處遇輔導。(圖/李梅瑛攝)

新北市社會局長張錦麗說明針對蘆洲林姓男子(肉圓爸)家暴案件,已要求他接受強制親職教育輔導,以及提供後續相關處遇輔導。(圖/李梅瑛攝)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於15日下午3點訪談蘆洲林姓男子(肉圓爸),經過充分討論後,林姓男子同意接受飲酒行為治療,並接受強制親職教育輔導,以及後續相關處遇輔導。目前該名男童已安置於親屬家,由母親暫行監護權,社會局也會提供他及母親安全計劃及經濟方面的補助協助。若男童日後轉校林姓男子也不能調查男童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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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長張錦麗表示,由於本案引發全國關注家暴及虐兒議題,家防中心除與警方於14日凌晨緊急聲請到緊急保護令之外,並與母、子及家屬完成會談,完成安全計畫,包含後續照顧、法律扶助等,並於15日下午3點約訪到林父,以釐清暴力發生原因與酗酒是否有連帶關係。

張錦麗說,經過社工充分溝通後,林父坦承飲酒之後,確實情緒容易失控,因此同意接受就醫治療飲酒行為,並接受12小時個別強制親職教育輔導。

違反者則可依法 移送地檢署偵辦

張錦麗表示,如若違反協議,將依兒少權法第102條裁罰3萬元以下之罰鍰,至於飲酒行為治療部分則需透過通常保護令之聲請,讓其具強制力,違反者則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

張錦麗也呼籲各界,如有發現任何家暴或受虐兒的事件,希望能盡速撥打113,由專業的社工進場協助,共同保護家庭和孩子。也希望受暴者能勇敢求助,不要姑息施暴者讓家中孩童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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