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岸商場營運點交爭議,地檢署對市長等相關人不起訴

2025-02-19 17:08

? 人氣

爭議不斷的東岸商場。(圖/記者張上耕攝)

爭議不斷的東岸商場。(圖/記者張上耕攝)

主富公司(NET)針對東岸商場點交案,提告基隆市長謝國樑等十二人,基隆地檢署於19日偵查終結,認市長等12人犯罪嫌疑均不足,不起訴處分。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市府不想浪費社會資源在這個議題上

過去一年,綠營多次指控市長謝國樑涉及強盜罪爭議,要求謝國樑市長應知所進退。罷樑團體推動罷免連署及罷免投票前,也曾質疑謝國樑涉嫌強盜罪。對此案,基隆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說,全案偵結後,市府不會想請任何人道歉,也不想再這個議題上,浪費更多的社會資源。市府只想好好的做事,推動更多的市政進步。

檢察官不起訴理由

檢察官認定不起訴的理由,首先是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是由基市府與大日公司所簽訂,委託營運期間自一○五年一月一日到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營運期滿大日公司有二次優先訂約權,第一次為三年,第二次為二年。主富公司並非契約當事人,而是以大日公司的協力廠商名義加入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

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是在大日公司受託經營東岸停車場期間所興建,主富公司雖主張該增建部分為其單獨出資興建,然依照證人證述大日公司就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一事,有給主富公司租金上的減免充作出資,則該增建建物是否為主富公司單獨出資興建,確有疑義,且依主富公司與大日公司間所簽立的一○六年協議書,主富公司於該協議書中表示,向大日公司承租部分,包括東岸停車場增建建物,則主富公司對增建建物是否享有所有權,亦有疑問。

基隆地檢署不起訴書指出,基隆市政府逕行收回東岸商場並辦理營運移轉並非無據,且主富公司提出的民事保全程序於113年1月31日前,已分別經法院裁定主富公司無理由或者主富公司自行撤回,難認市長等人主觀上有犯意;此外,市府僅對公共區域及營運管理所需的設備,進行營運移交,私人物品皆未有挪動,亦難認有強盜犯意。

市長謝國樑對此事強調,感謝基隆地檢署還給市府清白,市政團隊會在既有腳步上,繼續努力積極推動市政。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