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查緝違反稅捐稽徵法及洗錢犯罪案,台北地檢署與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於昨(5)日共同主辦「107年度稅務案件洗錢態樣研討會」,希望能有效防制及打擊洗錢犯罪。北檢表示,洗錢就是將犯罪所得洗白的過程,而「任何人都不得保有犯罪所得」是長久存在的普世基本法律原則,因此,防制及打擊洗錢犯罪,才能徹底剝奪犯罪所得,消弭犯罪誘因。
針對稅務犯罪深入交流 望有效防堵洗錢犯罪
由於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將,於 11月5日至16日在台灣舉辦「現地評鑑」(On-Site),這也是檢視台灣在洗錢防制工作上的努力及成果的機會,此次評鑑將牽動金融業發展,金融業無不繃緊神經看待。
從2018年5月2日發表的「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內容可以看出,稅務犯罪是台灣深受洗錢高度威脅的八大犯罪類型(包含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汙、走私、證券犯罪、第三方洗錢、稅務犯罪)之一,而稅務案件如何與洗錢連結,先前在國內比較少有相關討論。
「107年度稅務案件洗錢態樣研討會」即針對常見的稅務案件類型,分成隱匿海外所得、營業稅及營所稅案件、以及遺贈稅及綜所稅案件等三大洗錢態樣,深入交流探討。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法務部檢察司長王俊力、財政部政務次長吳自心、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東吳大學副校長董保城、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余麗貞等人出席,共同宣示有效防制及打擊洗錢犯罪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