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分配款不公 張麗善呼籲中央檢討,別虧待雲林人!

2023-02-0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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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統籌分配款制度有失,呼籲中央檢討。(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統籌分配款制度有失,呼籲中央檢討。(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行政院長陳建仁上任後,首場行政院會邀請六都首長列席,六都首長紛提訴求,而雲林縣長張麗善也有話要說,認為統籌分配稅款失衡,對於雲林縣民相當不公平,同時張麗善也提到,「財政收支劃分法」必須修改,建議地方稅收多留給各縣市,增加縣市自有財源,才能加速地方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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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雲林縣總稅收約707億元,其中上繳國庫金額是全國第十名,但是在統籌分配稅款上,依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制度,六都61.76%、十六縣市24%,加上目前111年度中央稅收超徵4,000億元,中央分配原則又是以依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制度進行,導致雲林縣的占比只有千分之4。

張麗善表示,分配制度應該考量縣市的產業特性,以及近來全球人口老化快速,位處台灣中部的雲林縣是台灣糧倉,各縣市的中央廚房,是相當重要的農業縣市,不僅要承擔全國的糧食安全,未來更要工商並進,讓雲林上場加速前進讓青年回流,以平穩全台糧食供應穩定,因此呼籲中央不能把資源都挹注到六都,對非六都縣市並不公平。

以雲林縣來講,一年要繳給中央的稅約707億元,但是透過統籌分配款的制度,分配回來稅款的只有十分之一,對雲林縣發展極度不公平。 根據財劃法88年修法以來至今逾23年未曾修正,明顯背離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肩負「濟弱扶貧,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的功能。

張麗善強調,以目前的財劃法規定比例設算,嚴重影響雲林縣民的權益,對雲林長期發展不利,為此提出嚴正聲明及抗議,為符公平正義,建議中央速針對財劃法進行修法。至於未修法前,張麗善也提出,中央應依財劃法第35-1條第2項「…對於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其上級政府得酌增補助款。」規定,核予雲林縣專案補助,以符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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