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太陽能板恐變環境殺手 屏縣府:正研議回收機制

2018-03-2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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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保署預估13年後將淘汰大量廢棄太陽能板衍生的回收問題,屏縣府表示,應避免汰換綠能設施時造成環境負荷。圖為屏東佳冬鄉大武丁抽水站前池浮動式太陽能光電系統。(資料照/屏東縣政府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預估13年後將淘汰大量廢棄太陽能板衍生的回收問題,屏縣府表示,應避免汰換綠能設施時造成環境負荷。圖為屏東佳冬鄉大武丁抽水站前池浮動式太陽能光電系統。(資料照/屏東縣政府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預估13年後,將出現3000公噸首波廢棄太陽能板,目前中央結合地方政府積極推動設置太陽能的同時,未來將是政府與相關廠商應正視的議題。屏東縣環保局長魯臺營表示,目前正研議相關的回收機制,屏東縣雖然積極引進大廠投資太陽能發電,但已注意到太陽能板未來淘汰後可能衍生的問題,將與設立屏東縣內業界廠商共同研議完善回收機制,避免汰換後綠能設施造成環境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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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府:要求廠商須負起回收廢棄太陽能板責任

根據研究資料,太陽能設備平均壽命約20年,其中光電模組主要由玻璃及貴重金屬,包含:矽、鋁、鋅、銀、銅、鉛等物質組成,未來若按規定妥善處理廢棄物,可將玻璃及貴重金屬進行分離並回收純化,成為具有回收經濟效益的原料,形成資源循環再利用模式。

目前國內作法多是將回收太陽矽晶光板打碎做玻璃原料,而日本已做到切割表面塗料整塊玻璃回收,不用再將玻璃打碎重製,成本可大幅下降,未來屏縣府仍將持續追蹤國內外產業界及學術界所研發各項可行技術成果,以預防性角度,正視廢棄太陽能板處理問題。

屏縣府對目前轄區已建置完成的太陽能設備,已積極展開調查累計設置容量及研擬回收管理機制,而對設立於屏東縣轄內的太陽能生產廠家,未來擬採預防性態度,要求廠商須負起回收廢棄太陽能板責任。

此外,也呼籲中央政府也須積極制定配套法令,讓地方政府於法有據,有效執行管理廢棄太陽能板配套回收法令的規定;也建請中央應輔導清除處理機構,成為有能力處理廢棄太陽能板的合法單位,因應可預期的龐大廢棄太陽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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