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語言發展法通過 市議員建議爭取原民台遷桃園

2017-10-25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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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市議員林志強建議爭取原民台遷桃園。(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市議員林志強建議爭取原民台遷桃園。(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今年6月「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已由立法院通過並公告實施,為求原住民文化傳承永續發展,桃園市議員林志強建議市長鄭文燦能規劃出土地,爭取原住民電視台遷台到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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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強指出,市政府推行族語發展有兩樣標準,客家語言認證,客家事務局有車費、餐費補助,原住民的族語認證則要自己開車送小孩,自己買便當,從這點小事就可以看出有無政策性規劃配套,建議市政府應予重視改善。

林志強質詢表示,今年6月「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已由立法院通過並公告實施,將原住民族語言定義為中華民國國語,並要求中央及地方政府,在家庭、部落、工作場所、集會活動及公共場所,積極推動使用(第8條)。其中包括道路山川河流建築物的族語標示,公文書的語言使用(第14條),大眾運輸播音(第15條),還有最重要的語言學習、保存、推廣。

利於原住民文化傳承與發展 爭取原民台遷台到桃園

林志強指出,因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制訂,桃園市有廣大的腹地,建議鄭文燦能規劃出適當土地,爭取原住民電視台遷台到桃園,更能有利於原住民文化的傳承與發展。

針對族語發展,林志強則批評,原民局、教育局都在鼓勵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認證,但做了什麼?還不如客家事務局。客家語言認證當天,客家事務局有補助車費、餐費;原住民族語言認證還要自己開車送小孩,自己買便當,從這點小事就可以看出沒有規劃配套,也建議市政府要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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