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環保局強力取締違規廣告 每張最高可罰6千

2017-10-18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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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環保局依法現場拆除違規廣告。(圖/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提供)

屏東縣環保局依法現場拆除違規廣告。(圖/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提供)

近來屏東縣內主要道路之中央分隔島路燈及交通號誌桿、兩旁行道樹遭房屋、人力等仲介業者繫掛或張貼大量黃顏色違規廣告物之情形,嚴重影響環境觀瞻,環保局長魯臺營強調,將強力重罰取締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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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取締人力 遏止違規展現執行公權力

魯臺營表示,房屋新建案之大型廣告物繫掛情形已減少許多、但黃色小型塑膠板及紙板之違規廣告物卻日益增加,尤其位於屏東市郊及各鄉鎮轄區更是氾濫,環保局會加強派員拍照採證告發處分罰鍰,並依法現場立即拆除,絕不寬待。

環保局亦正式函文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及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務必主動規劃巡拆告發取締人力,以有效圍堵遏止違規廣告物任意張貼繫掛破壞環境品質問題,展現政府單位執行公權力之決心。

違規罰鍰需接受環教講習 甚至停話處份

環保局再次呼籲營建商、房屋仲介及廣告業者應自律,不要心存僥倖,任意張貼繫掛違規廣告物之罰鍰,係採累犯處罰規定,一年內四次以上違規,最高每件違規廣告物可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同時另裁處需接受環境教育講習之處分。

後續再違規設置者,則與經查報電話號碼登記為外縣市者或外籍人士之電話號碼,一併函請電信公司予以「停話」之處罰。以106年1月至9月止之裁罰案件,總共處分罰鍰已有252件、罰鍰金額高達新台幣50萬5800元、處分「停話」之案件則有308件之多。

環保局表示,會持續貫徹加強取締違規廣告物的決心,若民眾發現有任意張貼繫掛違規廣告物情事,可就近向當地鄉鎮市公所反映舉報,請其派員拆除取締,以協助共同維護大家的生活環境品質及用路人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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