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約束中火電廠生煤使用 依法加嚴審查

2017-10-1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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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空品連日達橘紅色警戒,市府約束台電火力發電廠生煤用量話題,再掀朝野交鋒。(圖/台電公司提供)

台中空品連日達橘紅色警戒,市府約束台電火力發電廠生煤用量話題,再掀朝野交鋒。(圖/台電公司提供)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今(11)日聯袂黨籍立委顏寬恆、江啟臣等,招開記者會強力質疑台中火力發電廠九號機組生煤使用許可證展延通過,是否符合「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台中市政府回應表示,自治條例目標109年減少中火40%生煤用量,在此之前不再核發新許可證,既有許可證則納管,不提高核准用量,並將展延期程自每5年一次,縮短為每2年一次,藉提高檢視頻率,發揮約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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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反駁黑箱作業指控

對於藍營所謂「黑箱作業」指控,市府予以抗議,也呼籲國民黨確實了解議會通過的條例內容,避免刻意造謠抹黑後讓市民誤解。環保局表示,在市府嚴格要求下,台中火力發電廠除了著手進行燃氣機組設置計畫外,也採用較高品質的生煤,降低硫氧化物的排放。

根據連續自動監測數據得知,中火的硫氧化物已從104年1萬5,403噸/年,降至105年1萬5,155噸/年,一年削減248噸,展現初步改善成效。此外,環保局也自105年8月起每月抽測生煤品質,其含硫份皆小於0.5%,符合自治條例規定。

依自治條例 管制生煤用量

台中市政府為約束中火生煤用量,於105年1月26日公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明文規定自公布日起不再核發新設固定污染源生煤使用許可證,確保生煤用量不會增加;既有生煤許可證,根據自治條例規定,在109年整體生煤用量減少40%總量管制的前提下,進行展延許可的管制措施。

許可證有效期限由原本的5年,限縮為2年,等於中火每2年就必須向市府申請展延一次,更必須做好調配管控生煤品質,以及建置室內堆煤場等措施,讓市府能更密集檢視中火改善成效,加速改善腳步。

環保局表示,燃燒生煤是中火主要空汙排放源,改善燃煤產生的汙染刻不容緩,市府透過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與電力設施加嚴標準等措施,已促使中火今年投入92億元經費,進行1至4號機組改善工程;同時,也啟動11、12機天然氣機組的規劃作業,並規劃投入140億元興建室內煤倉,改變露天儲煤場容易煤塵飄散的缺失。此外,配合空品嚴重惡化時,中火也會配合降載減碳,減緩對空品的影響程度。

環保局也強調,中火至目前為止的改變已是前所未見,足見市府約束力量確已發揮,但市府仍希望中火加快改善速度,更期待朝野立委、議員都能支持台中市政府的管制政策,協助督促中央相關部會加速中火改善工程,讓中台灣的空氣品質不斷向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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