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補助汰換燃油鍋爐 近百家企業申請

2017-09-2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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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府環保局針對全市181座燃油鍋爐進行列管,並透過補助,鼓勵業者汰換改採燃氣設施或電爐。(圖/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台中市府環保局針對全市181座燃油鍋爐進行列管,並透過補助,鼓勵業者汰換改採燃氣設施或電爐。(圖/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根據近幾年的統計發現,秋冬是中部地區空氣汙染最嚴重的時節,台中市政府在管制固定汙染源部分,全面鎖定大型工廠改善空氣汙染排放,尤其是祭出全國最嚴格的鍋爐加嚴標準,督促中小型燃油鍋爐改用潔淨燃料,減少PM2.5等汙染物質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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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為協助業者改善空汙問題,也將補助金額由去年30萬提升到今年50萬,鼓勵業者改用燃氣鍋爐。至今年8月止,已經有95家企業申請,30家完成改裝,估算每年可減少PM2.5排放3.32公噸,未來目標在108年全市181座列管燃油鍋爐改善完畢。

減少空汙排放 中市補助業者汰換鍋爐

針對轄內的空汙固定汙染源,台中市府環保局分析,燃油鍋爐燃燒過程容易產生黑煙、異味且會排放PM2.5,第一階段環保局已經將全市列管181座燃油鍋爐列入優先管制對象,訂定全國最嚴鍋爐加嚴標準,讓業者新設或汰換鍋爐設備時,可以改採燃氣設施或電爐,而對於還在用的的燃油鍋爐則給予緩衝彈性,讓業者有充分的時間進行改善,預估施行後可削減PM2.5達63公噸及硫氧化物526公噸。

在鼓勵跟罰則並行的原則下,由市府經發局訂定鍋爐汰換補助要點,將補助金額上限由去年30萬提高至今年50萬元。累計至今年8月,目前有95家提出申請、30家企業完成鍋爐改裝,推估每年減少PM2.5達3.32公噸、粒狀污染物達5.91公噸、硫氧化物達56.64公噸、氮氧化物達34.69公噸,逐步改善空氣汙染。

環保局表示,「台中市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已於今年6月20日公布施行,一旦經檢測超過排放標準,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予以裁罰,罰鍰由10萬起跳,最高可裁處100萬元,呼籲業者及早規劃改善工程,若有鍋爐管制的法規疑慮,可洽固定污染源許可諮詢專線(04)23100293;有關加熱設備改用天然氣補助問題,可洽市府經濟發展局04-22289111分機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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