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變更東港共和新眷改土地 創造大型綠地

2017-08-3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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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新村現場會勘。(圖/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提供)

共和新村現場會勘。(圖/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提供)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06年8月30日召開專案小組會議,上午先在共和新村現勘,下午再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屏東縣政府強調,都市計畫變更案最主要目的是為東港鎮民保留「大型公園綠地」作為東港鎮之肺,依草案規劃,可為東港鎮民創造4.09公頃的公園用地,以及提供0.86公頃的停車場用地,可大幅增加東港市區的開放空間,並紓解東港鎮內停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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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大型綠地 並兼顧保留眷村紋理

東港共和新村眷地共約19公頃,依照現行都市計畫大約有11公頃的住宅區及0.47公頃的商業區,僅有0.24公頃的公兒用地與0.49公頃的體育場用地。依照都市計畫法第45條規定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的面積不得少於都市計畫面積10﹪,現行東港都市計畫上述五種用地佔計畫總面積僅約2.9﹪;又以停車場用地來說,尚不足4.03公頃。

就實際情況來看,東港市區商業活動發達,但大型公園綠地開放空間卻很缺乏。考量政府財政困難與盡量減少徵收私人土地原則,縣府近年來都以公有土地優先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國防部所持有的眷改土地,也應優先提供作為公共設施使用。

與國防部合作  創造雙贏

屏東縣政府指出,東港區長久以來維持低建蔽率及低容積率,空地多且都為平房的低發展情況,是因全區皆為國防部管有且作為眷村使用,才得以維持類似東港鎮民後花園的現況,而縣府自國防部推動眷村改建以來,積極與國防部協商,於100年取得國防部同意暫緩標售本區土地,並擬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方式,一方面延續東港市中心的商業軸帶連接至大鵬灣,活化眷改土地價值,一方面增加東港都市計畫區內大型公園綠地與停車空間的不足,提高鎮民生活環境品質。

保留眷村文化紋理與氛圍

屏東縣政府都市計畫變更過程中,充分考量當地眷村文化紋理保存,東港共和社區前於民國96年、97年分別提報歷史建築、暫定古蹟、文化景觀及聚落,但都未通過文資審議。

104年民眾提報東港共和部分街區為歷史建築,東港共和社區大部分日治時期房舍因增改建、毀損嚴重,因此縣府文化處現勘選擇保存較為良好、形式較為精緻的甲、乙種官舍列冊追蹤,數量約為23棟、34戶,位置坐落於未來規劃擬變更為都市計畫公園用地的區域,所保留下來的建築物,未來可以多元方式管理與維護,例如:OT、ROT、以住代護、開放民間團體認養…等方式,達到以眷村文化傳承為主題,引入文創產業來活化地方的目的。

共和新村現勘。(圖/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提供)
共和新村現勘。(圖/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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