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醫療勞檢 重罰嚇阻院方濫用負時數

2017-07-24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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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公布轄內10家醫療院所專案檢查結果,整體裁罰金額將達308萬元。(圖/許芳綸攝)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公布轄內10家醫療院所專案檢查結果,整體裁罰金額將達308萬元。(圖/許芳綸攝)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24日公布轄內10家醫療院所專案檢查結果,初步發現每家醫院皆有違規情形,以亞東醫院及中英醫各有4項違規項目最多。主要違規內容分別為違法扣薪(2家)、加班費未依法計給(9家)、使勞工超時工作(2家)、未依法計給特別休假(4家),未依法計給國定假日(2家),本次勞檢處擴大嚴格比對出勤資料,沿用負時數的醫院通常會觸犯未給加班費或未給予特休。上述各家違法事實一經確認,整體裁罰金額將達308萬元,初估亞東醫院裁罰近100萬元,後續勞檢處還會實施複查,將重罰至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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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本次專案檢查首度邀請從事醫療工作的護理人員擔任陪檢人,協助檢查員認定事實,不僅行前邀集陪檢人討論相關檢查程序,亦針對初步檢查結果邀集陪檢人討論確認。此外,本次以問卷方式進行檢查,護理人員配合度相當高即可信也相對提高,為抽檢的勞工人數及資料均為歷來之最,如亞東醫院為例,即抽檢約400名的勞工資料,並對18名勞工進行訪談,對於醫療院所長期實施的負時數,更是本次檢查的重點。

勞檢處進一步表示,本次檢查發現濫用負時數抵銷積休或特休至少有3種運作型態,如經常性排定勞工當日出勤8小時,再以當日門診僅有4小時或醫師提早下診、停診為由再以累積的加班時數或特休時數抵扣剩餘未出勤時數。勞工該班工時未達8小時為由,以加班或特休時數抵扣。當月排定工時未達應出勤時數為由抵扣。上述造成負時數的經營風險本應由醫院承擔,卻甚至要求勞工「用薪資買休假時數」,等於是要求勞工常態負擔雇主的經營風險,其已分別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38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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