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地方空汙防治 侯友宜:中央應尊重地方守護空品自主權

2020-07-0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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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表示,法律明定生煤許可權在地方而不是中央,地方政府擁有審查權,中央應尊重地方守護空氣品質的自主權。(圖/李梅瑛攝)

侯友宜表示,法律明定生煤許可權在地方而不是中央,地方政府擁有審查權,中央應尊重地方守護空氣品質的自主權。(圖/李梅瑛攝)

新北市議員葉元之在今(3)日上午議會總質詢表示,台中火力發電廠近日重開二、三號機組,遭台中市政府開罰,中央卻力挺台電,最近有台中市議員絕食抗議。台中市政府認為二三號機組的生媒許可證已經被廢止,但中央認為台中生媒自治條例被宣告牴觸空無法所以無效,中火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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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近年來也推動減煤,從2016年7月前新北市長朱立倫時代開始,就不再核發新的生煤使用許可,同時既有鍋爐之生煤使用許可期限,也統一至去年底為止。2018年侯友宜在與行政院長蘇貞昌競選新北市長時,對於民進黨要設立深澳燃煤電廠,曾表明當選後決不會核發生煤許可證,某種程度使民進黨不再堅持燃煤電廠的設立。侯市長也曾宣示,2023年要讓新北成為「無煤城市」,成為台灣第一個加入「脫煤者聯盟」的縣市。

行政院在三月時認為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中有關不再核發生煤使用許可證的規定,是禁止並剝奪人民申請的權利,直接宣告自治條例無效。此理由完全可以套用在新北市身上,未來新北市不核發新設生煤許可證,中央也可以干涉,這會讓新北推動減煤受到中央的牽制,侯友宜「無煤城市」的努力,也將被迫打折。

中央宣告台中《生煤自治條例》無效的理由站不住腳,根據《空污法》第28條規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所使用之燃料及輔助燃料,含生煤等,應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使用許可證,換言之,人民固然有申請生煤許可的「權利」,而法規也授權地方政府核發與否的「權力」,現在行政院說地方政府不能不核發,一定要把生煤「用好用滿」,有道理嗎?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說,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自治事項包括環境保護,而每個地方汙染不同,自有因地制宜必要。她說,且台中生煤自治條例是加嚴空汙法規定,除非地方放寬或刪除中央標準才有牴觸疑慮,行政院作法有侵害地方自治之虞。

葉元之強調,地方政府努力減少空污,卻要被中央說「不可以」,實在讓人難以接受,各縣市政府應該要團結一致,尤其是新北市一定要硬起來,為400萬市

民嚴正向中央抗議。

深澳、林口電廠不發生煤許可 環保局持續輔導能源轉型

針對地方空氣汙染防治議題,侯友宜表示,法律明定生煤許可權在地方而不是中央;地方政府擁有審查權,中央應尊重地方守護空氣品質的自主權。目前市轄深澳電廠、林口電廠都已不發生煤許可,市府依將請環保局關注中火動向,持續輔導能源轉型。

此外,議員關心八仙塵爆事件未來發展,侯友宜表示,八仙樂園業者若恢復營業,能從收入回饋塵爆受害者或提供受害者就業機會,取代部分賠償金,可創雙贏並帶動地方繁榮,希望業者能積極討論,雙方都要好好談未來走向,市府也願意加強溝通,協助業者與傷者找出最佳解決方案。

對於議員葉元之關切新北環狀線營運狀況,諸如車站溫度過高、轉乘不便、標示不明顯等問題影響運量,侯友宜答詢,已要求新北捷運公司和台北捷運公司會好好協商,研商由新北市提早收回自行營運。葉元之反映民眾擔心捷運萬大線二期可能帶來噪音問題,侯友宜表示,萬大線一期已完成三分之二,仍由台北市捷運局承包;但萬大二期將由新北市捷運局自行施工,市府團隊會吸取先前經驗,加強要求防噪設計,讓居民不受噪音所擾。

林口往八里路段做環型高架 預估工程費約38億

另有議員關心淡江大橋完工前的聯外道路配置問題,侯友宜指出,從林口往八里路段因道路過彎,將做環型高架橋因應,預估工程經費約38億元,已責成工務局規畫並向中央爭取經費,儘速紓解八里交通及台北港商務需求;也期待淡江大橋成為新北新地標。

針對議員劉美芳關心新北青年發展議題,侯友宜表示,青年是國家之本,新北市青年事務委員會採任務編組運作模式,目前市府團隊執行76個跨局處計畫,編列31億5,000萬元運作一段時間後,並做通盤考量、分析報告,再審慎考量是否成立青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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