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6線橋下設辦公室、停垃圾車 議員批便宜行事

2017-06-03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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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舒翠玲認為,市府在台66線橋下設置清潔大隊,有辦公室、垃圾車停車場,明顯違法。(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市議員舒翠玲認為,市府在台66線橋下設置清潔大隊,有辦公室、垃圾車停車場,明顯違法。(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桃園市政府為活化高架橋下空間,於台66線橋下沿線土地設置清潔大隊,放置清潔車輛。市議員舒翠玲指出,台66線橋下空間位在特定農業區的交通動線上,按照非都市計畫土地管制規則,既不能申請建造,也不能作為建築使用,市府僅能依據臨時性建築法建造,但2787萬的預算設置清潔隊辦公室,不僅要增加50%水電費,未來年限到了還須拆除。她痛批,市府簡直離譜、視法令為無物,明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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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舒翠玲說,橋下空間活化議題多年前就開始爭取,一直以來得到的回覆都是「不行」。特別是台66橋下中豐路往觀音路段,平日堵車嚴重,沿線兩側居民希望可以作為休憩場所、停車空間。103年交通局曾回文平鎮市民代表會指出,台66橋下沿線土地屬於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即為道路,不得作為停車場使用。然而,市長鄭文燦上任後即規畫為清潔隊辦公區、停車區。

舒翠玲議員指出,按照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若開發的公共設施小型停車格超過150輛就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但區公所報告中提到,小型車只有100輛不須做。

「原本民眾期盼設置為自小客停車場被否決,卻成了大型車停車場」舒翠玲批評,評估準則中,一輛大型車計算標準是兩台小型車。以垃圾資源車定義,100輛垃圾車就等於200輛小型車,加起來已經是300台垃圾車的量。

舒翠玲說,電、火就是橋梁最大隱憂,若今天為了便宜行事,完全曲解法律、漠視法律,在台66橋下建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那實在是太離譜。

市府:會持續針對台66快速道路橋下土地進行評估 規劃設置體育及休閒設施

鄭文燦表示,活用高架橋下土地為市府政策,而在各縣市政府也有許多在橋下設置清潔隊部或車輛基地的情形;桃園升格前的桃園市公所也是如此利用。目前清潔大隊平鎮分隊位於中豐橋下,市府未來也會持續針對台66快速道路橋下土地進行評估,規劃設置體育及休閒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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