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用地負擔回饋爭議 高市擬向監院討公道

2020-05-08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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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20工區土地開發回饋,高雄市政府去年將42%提升至52%,港務公司以土開公司無所依附為由自行辦理,並要求市府變更20工區都市計畫,高市都發局為此痛批中央無法無天,不排除將全案送監察院討回公道。(圖/高市都發局提供)

高雄港20工區土地開發回饋,高雄市政府去年將42%提升至52%,港務公司以土開公司無所依附為由自行辦理,並要求市府變更20工區都市計畫,高市都發局為此痛批中央無法無天,不排除將全案送監察院討回公道。(圖/高市都發局提供)

高雄港20工區土地開發回饋,高雄市政府去年將42%提升至52%,港務公司以土開公司無所依附為由自行辦理,並要求市府變更20工區都市計畫,高市都發局為此痛批中央無法無天,不排除將全案送監察院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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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都發局長林裕益駁斥交通部、港務公司,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市府依法。中央不能「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中華民國法規不論人民或政府都應該遵守,不能無法無天。交通部、港務公司一再拖延、一再誤導大眾視聽,居心叵測。

林裕益並嚴正聲明,交通部、港務公司一年多來不斷阻撓及延宕,造成亞灣區20工區開發協議書未能於該都市計畫公告實施後6年內完成簽定,因此,市府才依102年6月公布實施之都市計畫規定,要求本案用地負擔回饋必須恢復為52%之處分。

延宕簽署國有資產損失11億 高市將送監察院調查

林裕益表示,早在去年上半年,市府就多次發函提醒交通部航港局及港務公司於獎勵回饋期限內 (108年6月3日以前)完成亞灣區20工區開發協議書之簽署,以免損及權益。但中央卻一再置之不理、拖延,現在才要求變
更都市計畫規定,顛倒是非。

都發局強調,全案不排除彙整過程文件,移送監察院調查過程中機關公務人員有無怠惰瀆職情事,是否應有作為而不作為,而造成國有資產損失11億元之虞,以及是否有政治操作而阻礙高雄港區的開發與發展。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第20工區開發計畫」由「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執行招商開發,土開公司已訂有分期分區招商規畫,在政府部門三方間之開發許可協議書尚未簽訂前,國內外業者如有意在上開區域投資「愛情摩天輪」等仍可先行研提具開發效益的投資計畫向土開公司洽談合作,如經土開公司評估可行,土開公司會依程序提送投資計畫洽商港務公司,並提出申請開發。不過,高市府將回饋比例由42%提高至52%,土開公司無所依附,第20工區開發行為將回歸由港務公司辦理,造成中央卡該工區開發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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