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電子紙封條推行成效良好 再推展到臺中及臺北關區

2017-04-11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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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櫃通關的電子紙封條,有雙層設計,避免被動手腳。(圖/張毅攝)

貨櫃通關的電子紙封條,有雙層設計,避免被動手腳。(圖/張毅攝)

海關推行電子紙封條,基隆關試辦三個月後,成效良好,方便貨物通關作業,同時節省相關單位的成本。目前只有高雄關區,因貨櫃量大,加上相關作業還沒有完成,因此暫不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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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指出,今年元月一日開始由基隆關試辦的電子紙封條業務,試辦三個月後,自本月開始擴大到臺北關及臺中關試辦,範圍包含三個關區所轄管的船公司、貨運承攬業、貨棧、貨櫃集散站、自由貿易港區、物流中心及保稅倉庫等,節省成本及作業流程。

貨櫃通關電子紙封條 中科院自行研發

由臺灣中科院自行研發的「電子紙封條」,相對舊式的封條,不但體積及成本都不符合現行的貨櫃通關作業,因此由基隆關首先推動的電子紙封條,不但成本低,而且可配合目前的一般手機,只要下截相關掃瞄的APP,就可以成為攜帶型的封條讀取器,新型的可攜式封條讀取器,體積小,又有標準的「耳機」插孔,結合使用十分方便。

新型可攜式讀取器體積小,還可配合一般手機使用,十分方便攜帶。(圖/張毅攝)
新型可攜式讀取器體積小,還可配合一般手機使用,十分方便攜帶。(圖/張毅攝)

基隆關的作業流程,包括在艙單階段,以N5170訊息通知於船邊卸櫃時加封,處理註記代碼為P,即需加封海關電子紙封條,或是T,即取消加封電子紙封條。在進口報單階段時,以N5116訊息通知於放行前加封,放行附帶條件為G,報單階段須加封海關電子紙封條,完成加封後始准放行。在出口報單階段時,以N5204訊息通知於放行前加封,放行附帶條件為G,即報單階段須加封海關電子紙封條,完成加封後始准放行;非自主管理保稅倉庫於出倉前,由監管單位於出倉准單註記加封電子紙封條。臨時加封條件,即針對高風險貨櫃,由海關依查緝需要機動加封。

有防偽設計的電路且不易脫落

關務長陳瑜朗表示,目前基隆關試辦的電子紙封條,不但關員在船邊貨櫃加封時,十分方便,加上體積小、成本低,使用雙層防水的紙封條,中科院已針對臺灣地區的氣候測試過,且黏膠強度足夠,不易脫落,只要被撕開或是動過,容易分辨,還有防偽設計,因此不怕被動過手腳,增加貨櫃移動的安全性。

方便通關的電子紙封條,目前只有高雄關區還沒有推廣使用,由於該關區的貨櫃流量大,進出口貨物種類繁多,因此,暫時未推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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