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春節元宵應景食品 5件不合格

2020-01-09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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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呼籲烹調食品前先以清水浸泡並沖洗,可去除殘留的農藥或食品添加物;另外應z避免偏好食用少數食材,宜均衡攝取多樣食物,降低因農藥或重金屬累積而造成慢性危害的風險。 (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呼籲烹調食品前先以清水浸泡並沖洗,可去除殘留的農藥或食品添加物;另外應z避免偏好食用少數食材,宜均衡攝取多樣食物,降低因農藥或重金屬累積而造成慢性危害的風險。 (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春節、元宵將近,新北市衛生局抽驗241件應景食材,包含生鮮蔬果、禽畜水產及其加工品、澱粉類製品、醃漬蔬菜、堅果糖果、糖漬鹽漬果實及元宵湯圓等,計有5件不合格,不合格率2.1%,已命其下架回收並移請所轄衛生局追辦。為讓民眾可以自行快速檢測二氧化硫、皂黃及過氧化氫,即日起於衛生所贈送簡易試劑,送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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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說明,不合格的5件產品有2件生鮮蔬果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芹菜」芬普尼0.005ppm(標準:0.001 ppm以下)及「山東大白菜(進口)」氟尼胺0.03ppm(標準:0.01ppm以下);2件醃漬蔬菜分別為「酸菜心」二氧化硫0.096g/kg(標準:0.03g/kg以下)、「榨菜絲」防腐劑苯甲酸2.60g/kg(標準:0.6g/kg以下)及二氧化硫0.06g/kg(標準:0.03g/kg以下);另有1件「竹笙」檢出重金屬鎘5.0 ppm(標準:2 ppm以下)。

限期改正卻屆期不改正者,依法可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

許朝程指出,農藥殘留超標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添加物不合格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9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違反重金屬限量標準,經命限期改正卻屆期不改正者,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第48條第8款規定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

烹調食品前先以清水浸泡並沖洗,可去除殘留的農藥或食品添加物

許朝程呼籲大家烹調食品前先以清水浸泡並沖洗,可去除殘留的農藥或食品添加物;另外應z避免偏好食用少數食材,宜均衡攝取多樣食物,降低因農藥或重金屬累積而造成慢性危害的風險。

衛生局建議民眾於春節期間的飲食攝取可依照「我的餐盤」口訣:每天早晚一杯奶、每餐水果拳頭大、菜比水果多一點、飯跟蔬菜一樣多、豆魚蛋肉一掌心及堅果種子一茶匙,來選擇食材及烹調菜色,均衡營養以促進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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