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與勞團團體協商 中市府促成台灣車樂美公司簽訂

2019-10-28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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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鼓勵企業與勞工團體進行團體協商,28日台灣車樂美縫衣機公司與企業工會進行團體協約簽約。(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鼓勵企業與勞工團體進行團體協商,28日台灣車樂美縫衣機公司與企業工會進行團體協約簽約。(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鼓勵企業與勞工團體進行團體協商,今年已有12家企業與工會陸續完成簽約;28日台灣車樂美縫衣機公司與企業工會進行團體協約簽約,在台中直轄市總工會秘書長林杰弘見證下,台灣車樂美公司總經理雨宮章雄與企業工會理事長張志傑代表簽約。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感謝企業與工會為促進勞資和諧的努力,市府會持續推動勞資雙贏的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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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企業工會進行團體協約簽約 可向勞動部申請10-30萬元獎勵金

勞工局指出,台灣車樂美公司企業工會曾於104及107年分別與該公司簽訂團體協約,日前因代表會員向公司爭取優於法令的權益,並因應法令修訂,重新啟動團體協約協商,今日簽訂完成。此次重新簽訂的協約內容有許多優於現行法令的規定,包括職災傷病撫卹、留職停薪復職後休假;退休制度及公司工作有缺額時,優先考量現有會員;以及會員若提供改善建議經公司採納,公司應給予適當激勵等。

吳威志指出,台灣車樂美縫衣機公司為日商企業,民國58年在台設立,經歷50個年頭經營發展,在年產量、銷售國家數、年營業額及員工人數成長上,皆有亮麗成績,是台中標竿企業之一;而企業工會也是勞工局的好夥伴,為協助台灣車樂美公司與企業工會勞資協商,勞工局持續提供法令釋疑及輔導,希望帶動更多企業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創造企業、員工雙贏的良性循環。

吳威志表示,勞工局今年也持續配合「勞動部獎勵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要點」,與勞動部組成團體協約輔導服務團隊,至各工會、企業入廠輔導,鼓勵企業與勞工團體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今年截至今日已有13家企業與工會完成簽訂,勞工局將協助其向勞動部申請10至30萬元不等的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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