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再度查獲鳳山溪非法排放 大量廢水污染

2019-10-18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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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廠將其未處理之廢污水直接排至鳳山圳情形。(圖/徐炳文攝)

食品廠將其未處理之廢污水直接排至鳳山圳情形。(圖/徐炳文攝)

高市環保局近日連續針對鳳山溪上游進行專案稽查,日前再度發現鳳山溪上游鳳山圳有大量廢污水污染情事,稽查人員沿上游巡查,發現鳥松區佳○公司鳥松廠將其未處理之廢污水直接排至鳳山圳,稽查人員立即於現場採集水樣送驗並量測現場水質pH 7.08和導電度均無異常,但水溫達41.0℃,超過放流標準十月至翌年四月35.0℃標準。環保局現場查獲違規情事,立即命其停止排放廢水,並將依違反水污法相關規定進行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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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為維護鳳山溪水質,近期持續針對鳳山溪上游進行專案稽查,發現鳳山圳水質遭污染,經往上游巡查發現一家食品製造業將未經處理之食品加工廢水排放至鳳山圳,於是在現場架設縮時攝影機進行錄影蒐證多日,並掌握排放頻率及時段後,一舉查獲非法排放行為。食品製造過程中產生廢水流入鳳山溪中,所含大量有機物經細菌分解後,易消耗水中溶氧,將導致鳳山溪污染,水體發黑、發臭。

遏止廢水非法排放 持續加強稽查

環保局指出,經現場量測該廠排放水量39 CMD,已屬水污法列管事業–食品製造業,而該廠未依規定申請廢水排放許可文件,此未經許可排放行為已違法水污法第14條規定,現場要求該業者立即停止排放廢水;此外,亦於該廠未經許可排放口採集水樣送驗,將視水質檢測結果,倘超出放流水標準將違反水污法第7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規定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

為了遏止事業工廠的廢水非法排放鳳山溪,環保局針對鳳山溪中上游劃定為水污染管制區,預定今年11月底公告,未來只要有污染水體行為,不論是個人或工廠均可依水污法開罰,罰則最重可達300萬元,列管事業單位最高罰則2000萬元。

環保局呼籲,非法業者勿以身試法,若經查獲違規排放行為將依法予以重罰,並移送檢警偵辦,以遏止非法排放情形。環保局亦將持續針對鳳山溪上游加強稽查,以保持河川水質清澈。

環保局至食品廠稽查現場,並量測現場水質及採集水樣送驗。(圖/徐炳文攝)
環保局至食品廠稽查現場,並量測現場水質及採集水樣送驗。(圖/徐炳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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